本报及部分媒体曾关注报道的,有关一些企业以有毒有害原料生产仿瓷(密胺)餐具问题,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国家质检总局4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质监系统从现在起,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对仿瓷餐具的生产加工再集中开展一次全国性的执法检查行动。
虽然该局有关方面的信息称,近来质检总局通过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尿素甲醛生产仿瓷餐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前一段时间里,就这一问题曾有民间机构几次调查呼吁和媒体关注报道,质检总局的这次行动,也可谓是对问题提出者及民间监督的一种回应。让关注者心生希望。
此间有专家表示,监管者要摒弃简单执法,要在执法程序、方式上加以改进;要开展联动执法,少些“独唱”,多些“合唱”。
强调三个“严厉查处”
质检总局这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动员各方力量,对本辖区内仿瓷餐具的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其状况底数,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记者注意到,一查有无许可证、二查有无违规原材料、三查有无仿冒是这次行动的三个重点目标。这三个“目标”均被强调“严厉查处”: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仿瓷餐具的违法行为,要将检查发现的无证生产加工场点及时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严厉查处在仿瓷餐具生产加工中使用尿素甲醛树脂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尿素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出国家标准规定限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厂名、厂址和质量标识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具有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区域整治。
对这三个执法重点目标,去年底“仿瓷餐具风波”的“始作俑者”、著名环保专家董金狮今天向本报记者评论道:如果下力气去查,还是有一定意义的。“如果连证都没有,下面的问题就不要说了”。“检查不一定看成品,也不能只拿样品。应该查原材料记录,将上下游的情况都摸清了才行”。
九成企业违法生产
仿瓷餐具在我国餐具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不亚于食品本身的安全。正因此,我国对仿瓷餐具的生产实施许可准入制度。但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等民间机构的调查,全国仿瓷餐具生产企业有1000多家,至2009年3月15日,获得QS生产许可的企业只有29家,备案出口的生产企业有100家左右,相当于90%以上的企业在违法生产,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何无证企业比有证企业还多?一位对此行业有颇深了解的专家如此回答记者:其一,获证不获证没人管。没证企业的产品照样卖,即使它一般进不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却畅行无阻。其二,政府一般也不查,企业认为这样生产也挺好。一些企业甚至认为这样也不算违法。其三,达到许可准入标准,一些企业整改要花钱。一般中小企业大致要10万元。这钱自然是能不花就不花。“当然还有的企业连工商执照都没有,也没法办证”。
仿瓷餐具新标已定
从有关方面的几次调查看,仿瓷餐具行业存在的最恶劣问题是部分企业为谋求更大利润而使用便宜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如脲醛树脂生产仿瓷餐具。但按我国现行相关标准检测并不检测脲醛树脂。这个与奶品中三聚氰胺类似的问题,曾被有关人士视为标准检测中的“死穴”。有关专家曾呼吁,现在检测依据的标准GB9690-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于1988年由卫生部颁布、翌年实施,至今20年未进行过修改,已不能反映我国目前产品质量情况和市场应用情况,建议对标准及时修订。董金狮今天告诉记者,新的标准已正式批准,正在加紧印制中。新标准虽仍未将脲醛树脂列入检测项目,但加入了一个关键内容,即要求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在可预见未来的使用条件下,不可释放出任何有毒有害物质。“这就暗含了像脲醛树脂这样的国家标准不准使用的物质。”董金狮说。“而且新标准对甲醛限量比原标准严格一倍。还加入了一些指导原则,包括消费者如何使用等。比原来更细了。”
建议改变简单执法
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多次参与现场执法并对执法“困境”有深刻了解的董金狮向记者表示,执法部门要在执法程序、方式上做些改进。不要总是戴着“大盖帽”、开着执法车去现场执法检查。“你只要有证,穿着便衣暗查、突击检查也无妨”。在他看来,执法部门要改变目前简单执法的习惯,“罚款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对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提高其执法素质”。
市场上无证产品照样卖,而质监部门又不能进市场执法。监管部门各管一段,不能相互配合,是一直广被诟病的问题。对监管部门这种各自手捧自己的一本“经”,孤独地念着自己“经文”的现象,董金狮呼吁:监管部门要切实开展联动执法,“要多些‘合唱’,少些‘独唱’”。
政府部门在某个领域针对某个问题的“大检查”、“大整顿”已被司空见惯,但这次质检总局的行动格外引人瞩目,原因不外乎关注者将其与此前民间团体的反映及媒体的报道联系起来。“监管部门为何总是被动?”人们再一次问。有关专家此间向记者表示,政府部门对民间团体、媒体、消费者的声音应该一视同仁。如此才能共同维护食品及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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