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中国网胡迪)
国家林业局:3年规划改造林业棚户区96.09万户(实录)
今起三年国家规划改造林业棚户区总数逾96万户
中央投资23.5亿实施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新建房基本户型面积为50平米
国家林业局4月16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副总站长、林业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闫振等介绍林业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内容及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闫振在发布会上表示,棚户区改造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历史欠账多。以延边为例,国有林业局国家投资没有到位,经测算,投资缺口就达到43.6%,导致林区生活设施建设“先天贫血”,无法满足林区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林区产品全部由国家统一调拨,经营收益统一上缴,企业盈余很少,难以满足自筹资金投入职工住宅建设。
二是企业效益差。特别是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木材大幅度减产(延边国有林区木材减产就达65%,“十五期间”累计减少收入52亿元),企业大幅度减收,仅能勉强维持企业低水平运营,企业无力投资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三是企业负担重。国有林区长期自我体系、自我循环,企业办社会,承担着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等社会责任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市场开发潜力小。国有林区职工住宅地处山区腹地或县城边缘,没有市场化运作条件。以吉林省为例,全省18个重点森工局中有13个局址设在乡镇,5个局址设在县(市)边缘。所有林场均在偏远山区或村屯,林区职工住宅缺乏市场化运作的条件。
五是职工收入低。林业职工工资水平低,林业企业职工与当地职工工资差距大。国有林区在职职工工资性收入2008年为12391元,仅为全国在职职工平均水平的42%。棚户区中低保家庭占32%。(中国网程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