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4日电(记者李忠将)日前,贵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发放4.5亿元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全省412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此次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全省共412万名上述对象领到此项补贴。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贵州民政部门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规定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有关要求,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补贴标准不降低;一律以货币形式兑现,不发放实物或代金券;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在春节前准确、按时、圆满完成补贴发放工作任务。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优待抚恤政策,切实做好城乡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金等各项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好其他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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