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移性收入增幅加大。贫困县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20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9%。主要得益于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到位。其中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收入是转移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上半年人均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收入为103元,增长49.5%,对转移性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达58.6%。而救济、救灾款收入虽然比重不大,但增长幅度惊人,增长幅度达162.7%,主要是由于上半年陕西省部分地区受到自然灾害侵袭,国家和陕西省各级加大了赈灾力度。
四、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并不高,但增长幅度很大。上半年贫困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9%,成为农民增收新的亮点,表明中央提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举措已经使农民开始受益。
五、生活消费结构趋于优化。上半年监测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3元,增长15.3%。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414元,同比增长14%,但恩格尔系数由去年的41.7%下降到41.2%,降低了0.5个百分点,贫困县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继续提高。食品消费中人们用于食用油和肉、蛋、奶及水产品的消费支出快速增加,分别比去年同期消费支出增长43.3%和32.5%,虽然很大部分原因是物价上涨引起消费支出被动增加,但农民上半年粮食消费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食用油和肉、蛋、奶及水产品消费支出的快速增加依然表明农民食品结构的调整和对营养的追求。
贫困地区农民在“吃”的方面更加讲究起来的同时,对“住”和“用”方面更加舍得投入,上半年人均用于“住”方面的消费支出达1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元,增长33.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人均4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7%。
今年,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农产品生产利润空间压缩、年前冰雪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为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生产的财政补贴,加强了对农资供应市场的监管力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有一些不利因素困扰农业生产,羁绊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资价格居高不下。近年来,各种农资价格有涨无跌,生产成本逐年增加已是形势所迫。上半年人均家庭经营支出3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元,增长13.5%。其中种植业、牧业支出分别占家庭经营支出的57.5%和24%,同比增长8.4%和23%,在增加农民现金支出的同时,会抵消农民因价格上涨而获得的收益,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陕西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农产品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贫困地区农村的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较低,上半年二、三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1.3%和9.1%,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薄弱。
陕西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还处于爬坡阶段,随着农产品价格的趋稳、农资价格及生产成本高企、税费减免、政策补贴、扶贫赈济等惠农政策的到位,农民现有收入增长来源即将穷尽,增收难度必然加大,要实现农民收入的快速、持续增长,必须另辟途径。一是要继续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全面强化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生产技能水平,提高农民打工挣钱的竞争力,也让留乡农民学会使用科学的、现代的手段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务工和务农两个收入;二是在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的同时,加大支农贷款力度,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延伸农业生产的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彻底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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