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08]184号
根据2008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85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调整为3.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5.13%调整为4.86%。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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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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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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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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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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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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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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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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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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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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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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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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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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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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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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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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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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