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村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围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加大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根据对陕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2008年上半年贫困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6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8元,增长28%。生活消费支出10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元,增长15%。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劳务经济”成为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人人技能工程”进一步激发了贫困地区农民的打工热情。2008年上半年贫困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元,增长30%。其中务工收入56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元,增长28%。务工收入占到工资性收入的85%,占到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34%,务工收入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依然是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强劲动力。
二、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今年上半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多予少取放活”的富农政策让农民真切的得到了实惠。上半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735元,同比增加131元,增长21.6%。其中种植业收入353元,增加61元,增长21%;牧业收入196元,增加43元,增长28.5%;第三产业收入150元,增加17元,增长12.7%。家庭经营收入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44.8%,依然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而种植业、牧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种植业收入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6.5%,牧业收入的贡献率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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