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9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320个县(市、区、旗)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500万左右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领到了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有了制度性保障。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86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96万人。全年共有1556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1044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76亿元,比上年增加33.8%。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1亿元。
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2500多万人,约增加1200万人。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制度。自2004年试点以来,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总数已达303万人。
(三)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9年,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低保的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461.4亿元,同比增长19.8%。此外,2009年“两节”期间,中央财政还向每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15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共计34.23亿元。
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2347.7万人,其中老年人333.5万人,占14.2%;全国平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27.8元,月人均补助165元,同比分别增长10.9%和17%。各地还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措施,对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高补助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
2.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2009年,大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14个省份出台了专项政策,绝大多数市、县政府出台了具体的五保供养办法,从中央到县(市),上下协调配套的五保供养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53.4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71.8万人,集中供养家庭数166.6万户,集中供养率31%,同比增长3%,分散供养对象381.6万人,分散供养家庭数362.8万户,分散供养率69%,同比下降3%。全国农村五保平均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2587.49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842.71元,全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91亿元,同比增长18.6%。此外,2009年“两节”期间,向每位五保对象发放了1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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