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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
进一步建立和深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程序》。完成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企业共7家,涉及废弃物焚烧、炼钢生产、铁矿石烧结3个行业。印发《海南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
●开展削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行动
持续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发布通告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开展对家用制冷设备销售、制冷维修行业、消防行业等重点行业的ODS执法检查,掌握流通环节ODS使用情况。
●加强城市机动车管理及污染防治
2010年,在全省各市县设置了21个环保标志核发点,开展车辆环保标志的试点办发工作,发放标志843个。依法完成了9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资质委托的审批工作。大力推广生物柴油,编制了《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试点工作方案》,并开展生物柴油试运行期间尾气排放情况的对比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