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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森林灾害
2010年我省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有:一是椰心叶甲,染虫植株达到335.7万株;二是桉树枝瘿姬小蜂,发生面积合计约0.67万公顷;三是薇甘菊,合计发生面积1000公顷。四是金钟藤危害,发生面积约3万公顷。五是桉树病虫害、松树虫害等轻微发生。
2010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21次,其中一般火灾85次,较大火灾36次;火场总面积24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27公顷;未发生重大、特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八、环境污染事故与赤潮
2010年,我省未发生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2010年3月20日起,文昌龙楼一带海域发生夜光藻赤潮,分布范围为文昌龙楼淇水湾-龙景湾近岸海域,面积约0.08平方公里,持续约六至七天。
第二部分措施与行动
一、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与规划
●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
2010年,我省出台了《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规定》《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评定办法》《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海南省经济特区水条例》和《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开展了《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修编工作,推进和保障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