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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319.8万吨;关停小型炼钢企业3家,小造纸生产企业4家,淘汰实心粘土砖窑199家;对冶炼废钢铁的小钢铁厂实施了重组整合,拆除了16套落后炼钢设备,淘汰落后炼钢产能80万吨;关停了华能海口电厂燃煤发电机组3台,装机容量23.8万千瓦。
三、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
●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201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682件,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率约98%;当年建成投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约99%;通过环评审查否决或暂缓审批9个与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境功能区划不相符的项目;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单位1954家(次)。
继续深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工作,实现了环保部-省厅-2个市(海口、三亚)的环保专网连接。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重点污染企业80家,联网75家,联网率93.7%。其中,2010年完成了34家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联网。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
2010年,我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涉及铅、镉、汞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完成对存在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的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此外,陆续开展了畜禽养殖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预期成效。2010年,全省经巡查发现及信访投诉受理环境污染问题239宗,查实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