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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教育文化投入,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133.7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43亿元。一是切实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43.86亿元,在连续多年提高定额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将农村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分别提高到800元和600元,将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和750元。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资金4.49亿元,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安排3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地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二是大幅度增加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安排省属学校发展资金63.25亿元,将普通本科高校的生均定额提高1200元,将高职及技工学校的生均定额提高400元,加上各类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使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达到9500元。安排9025万元,对8所市属本科高校按生均600元予以补助。安排高校债务化解奖励资金1亿元,引导高校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化解债务。安排骨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及师资培训等经费3.36亿元,支持实施高校内涵提升工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示范工程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经费5500万元,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三是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安排高校和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6.54亿元,将高校助学金平均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安排5300万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费范围。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400万元,将资助范围由在校生的8%提高到10%,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等7600万元,支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四是大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1.32亿元,支持艺术创作、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安排2.80亿元,支持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并对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及省博物馆新馆运转等给予补助。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95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征集、艺术人才培养、泰山文艺奖等经费9122万元。安排第八届全省民族运动会及备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等经费6910万元。
(五)加大就业和社保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9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48亿元。一是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40亿元,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基础上,积极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并对在财政困难县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安排技能扶贫、高级技工培训和就业管理等经费8700万元,重点支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提高就业技能,促进脱贫致富。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4.15亿元,将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试点步伐。安排7.96亿元,将将ian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安排优抚补助及医疗保障资金2.30亿元,落实国家优抚提标政策。安排省属低保人员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资金2.02亿元,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安排8851万元,对重度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并确保集中及分散抚养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和600元。安排2.90亿元,落实省属特困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属地统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政策。安排救灾资金15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36.98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安排7000万元,将地方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安排3.46亿元,全面推开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全省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经费补偿。安排2.62亿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安排2亿元,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安排1.25亿元,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等项目建设。安排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验及药品抽检经费等1.48亿元,维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安排1.60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安排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事业发展、计划免疫、残疾人康复等经费6.30亿元。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5亿元(含政府性基金1.70亿元),对各地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建设给予奖补,引导各级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200.88亿元(不含专款)。其中:农村税费改革和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68.69亿元,主要用于弥补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经费缺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6.20亿元,为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落实民生政策提供财力保障;工资性转移支付39.98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困难地区工资发放;均衡性转移支付等12.21亿元,主要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80亿元,加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力度;革命老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社会事业发展。同时,安排1.53亿元,用于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以及与重庆开展扶贫协作。安排10.94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省级配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交警专项经费等,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另外,安排预备费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出台的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按照以上收支安排意见,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1年省级当年一般预算收入338.35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市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05.85亿元,收入共计1744.20亿元;省级当年财力安排支出768.06亿元,加中央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以及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976.14亿元,支出共计1744.20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在上述支出中,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省本级的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562.90亿元(分科目安排情况见附表),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0%。其中:农业支出93.23亿元,增长14.2%;教育支出91.07亿元,增长15.7%;科技支出18.0亿元,增长24.5%,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