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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各区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财政收支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68.8亿元,完成预算116.2%,比上年增长30.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300.9亿元和上年结余136.8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总财力1506.5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351.3亿元,完成预算105.4%,增长23%。一般预算结余155.2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144.6亿元,主要是建设类项目资金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纯结余10.6亿元,待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结转到今年使用。
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21.5亿元,完成预算117.7%,比上年增长29.5%。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256亿元和上年结余73.3亿元,减除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67.6亿元,市级一般预算总财力683.2亿元。市级一般预算支出605.9亿元,完成预算105.4%,增长16%。一般预算结余77.3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76.7亿元,主要是建设类项目资金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纯结余0.6亿元,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结转到今年使用。
市级地方一般预算超收安排。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63.5亿元,剔除应返还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收入后实际超收57.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27.5亿元,已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引黄济津工程、稳定食品价格、增加消防装备购置等支出。非税收入超收29.8亿元,主要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海域使用金、市容环境管理维护费等专项资金,已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港口开发建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28.6亿元,完成预算130.4%,比上年增长75.5%。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政府净收益134.8亿元,增长96.9%;国有土地整理成本153亿元,增长99%;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3.9亿元,下降8.9%。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3.3亿元和上年结余21.7亿元,减除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4.1亿元,基金总财力349.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3.1亿元,完成预算119.1%,增长116.9%。基金结余26.4亿元,全部为建设类项目结转资金。
地方政府债券收支。2010年财政部批准并代理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亿元,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有关预算调整方案,相应增加债务收入和支出预算25亿元,已按计划用于海河教育园区建设10亿元,中央公益性投资地方配套3.8亿元,引黄济津工程3亿元,大运会及东亚运动会场馆建设2.5亿元,潮白新河蓄水工程2.1亿元,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2亿元,蓟县库区保护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