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

2011年04月13日10: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 民办高等学校 公共教育服务 教育法律法规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六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五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5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十个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加快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尽快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留守儿童寄宿的需要。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民族乡村学校建设,提升办学水平。

  幼儿园建设工程。重点扶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改善现有市、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扶持一批民办幼儿园建设,扩容增量。

  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扩充工程。支持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馆等教学设施,为全省普通高中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图书、多媒体教室和通用技术试验室设备、音体美器材等,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使70%以上的学生享受到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若干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地域性的优质特色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一批综合实训基地、技能竞赛基地和专业实训基地。实施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校企一体化合作计划。支持建设一批省级骨干专业和紧缺专业。开发一批示范教材。

  高等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加强高等学校(包括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建设。继续推进南昌大学“211工程”建设和进位赶超。推动20余所本科院校、若干所高职院校提升创新能力和办学水平。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311工程”,建设30个高水平特色重点学科、10个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和10个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数据库。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集中财力,力争用2至3年时间基本化解高校债务。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在各设区市装备1所含教学、职业教育、康复训练设备的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面向全省招生的视障类特殊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

  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要,在全省分步推进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重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大力发展园区职业教育,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依托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一批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实施幼儿教师、园长培训五年计划。启动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好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远程培训项目等。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全国有影响的知名校长和教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提升计划,培育一批职教名师、名校长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分步在高水平特色重点学科设立“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素质教育推进工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积极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和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高校德育研究基地、思政教育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各设区市和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支持大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或示范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或省级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建设示范区。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提供早餐或午餐。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教育省域网、城域网工程。支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建设。组织实施全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教学资源中心、教育信息化评估培训中心、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系统等工程。加快实施“班班通”工程。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建设,在全省建设若干所涵盖各级各类学校在内的教育信息化骨干示范学校。

  (五十七)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积极开展改革试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在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内,积极探索图书馆、无线网络、运动场地、宿舍、食堂等公共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办学有效途径。探索建立县域内教师管理中心,统筹协调、统一配置学校师资。探索推动城乡校长、教师流动的有效方式。

  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推动市、县(市、区)、普通高中和师范院校合作,通过开展课程改革、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合作研究等,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多样化办学形式,形成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探索在普通高中课程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推动设区市政府在政策制定、师资建设、实训条件改善、招生信息服务、职教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推动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全方位对接,并形成制度化。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考试招生导向机制。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考中的应用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乡镇及社区医务人员、农林水技术人员的招生方式。

  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江西高等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建立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分类评估标准,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服务和支持政策。制订奖惩约束办法,引导高等学校准确定位,走创新型、应用型、服务型、特色型发展之路。

  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对为民办教育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民办学校完善教师“五险一金”、积极探索年金制、建立教师培训机制,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试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相互贯通的教育模式。探索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实施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的有效途径。推广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改进函授和自学考试教育。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支持教师教育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就读师范教育,吸引更多博士生、硕士生当教师。探索教师教育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师范院校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确保师范院校学生有半年以上实习时间。推动市、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校的联系对接工作,把接受师范院校学生实习工作落到实处。研究实施符合我省实际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区域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完善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探索省部(行业)共建高校的运行新模式。建立高等学校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联系机制,调整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省市共建区域高职院校机制,发挥设区市政府管理、促进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设立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增强高校办学活力。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

  第十七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八)完善教育工作领导机制。推进江西教育改革和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凝聚师生员工和全社会力量,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教育工作全面汇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向同级政协通报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任务和政策的分析与研究,建立教育决策专家咨询、听证论证、公众参与等制度,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鼓励和支持教育科研人员探索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五十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和完善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工作。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培养和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完善高等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认真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在高知识群体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重视学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创新学校工青妇、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使校风、教风、学风有良好转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六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网上台账和管理平台,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加强师生安全法制教育和防险避灾培训演练,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强校园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施

  《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教育规划纲要》涉及的部门、地方职责,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具体的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提出实施意见,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组织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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