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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六)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应将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到2020年,形成适应江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十七)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省、设区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以设区市为主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城镇在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现(退)役士兵等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大力支持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建设。按照办学定位准确、内部管理科学、培养模式先进、专业特色鲜明、条件配备齐全、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按照分区规划、突出重点、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原则,建设一批规范化职业院校。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对农业职业院校建设予以大力扶持,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更多的实用人才。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围绕江西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适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需求,重点建设若干个装备水平高、资源共享的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建设一批设备先进、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较强、运行管理水平较高的示范性实训基地。
加强课程专业建设。以能力为本位,加强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专业课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需要调整设置专业,做大骨干专业,做强品牌专业,突出特色专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所需的相关专业。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职业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十八)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构建校企合作互动平台,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工业园区对接。完善学分制、弹性学制及“学分银行”制度,实行工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集团化办学。鼓励支持地区、行业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倡导集团化办学。推动区域合作,促进资源优化和功能整合,发挥教育资源的聚集作用和辐射功能,形成学校、行业、企业、区域联动的“大职教”格局。
(十九)营造职业教育发展氛围。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事业的战略重点,切实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政策,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推动企业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审批评估学校,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实施助学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贫困学生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拓宽升学渠道。结合高考制度改革,完善“三校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考试招生办法,扩大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规模。探索建立从中职向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纵向衔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
完善就业制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保护和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引导和规范公民接受职业教育。
强化舆论引导。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积极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尊重劳动、重视技能、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二十)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实现江西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引导高等学校根据各自发展实际做好“三定”(定规模、定方向、定特色)工作,合理确定发展规模、明确发展定位、凝炼办学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实力。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调整全省高等学校布局,统筹规划高等学校设置,高等学校总数达到100所左右。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合理确定本科教育与高职(高专)教育招生比例,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设一批主要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推动省内校际优势学科联盟,积极培育与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促进优势传统学科创新发展。加大与江西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大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学科专业人才,构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起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专业群。力争江西高等学校有更多学科进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一批优势特色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新机制。发挥政策和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克服同质化办学倾向,促进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争创一流。普通本科高校逐步退出高职(高专)教育。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以“211工程”和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特色高等学校建设为支撑,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优质特色民办高校;建成一批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国内有影响的本科高校,1至2所大学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行列。
(二十一)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以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着力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和技能型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质量。
强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探索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合作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教学运行模式,鼓励不同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动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实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一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定向和联合培养人才的激励机制。抓好国家民族预科生培养基地建设,提高培养质量。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江西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公布制度。加大教学投入,严格教学管理,注重对教学各个环节的监督,引导高等学校完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推进教育质量保障与教学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学术名家、资深教授和骨干教师深入教学第一线的制度,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在优秀教学成果评比等方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加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建设力度,形成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充分利用江西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建立一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大力开展创业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就业,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
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基础学科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应用学科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实行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制度,落实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鼓励开展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和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提升研究生培养层次,扩大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二)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以提高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为主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优秀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增强高等学校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加强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加大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重点研究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机构,共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跨校、跨省、跨国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着力建成若干个具有江西特色、在国内有竞争优势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扶持和推动大学科技园特别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关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红色资源和赣鄱文化研究,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费投入,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研究基地。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强化科研创新队伍建设。围绕我省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鼓励高校科研人员面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技术难题,大力培养科研创新领军人才。重点培育若干名院士后备人选,加强对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建设若干个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的优势科技创新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二十三)增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能力。高等学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建立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社会服务状况监测评价机制。
第七章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开发整合继续教育资源。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继续教育投入,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继续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以卫星、教育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
(二十五)完善继续教育工作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建立职前与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
健全领导机制。将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区、乡镇(街道)和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周、全民读书活动月等活动,营造继续教育良好氛围。
(二十六)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调动全社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使学习逐步成为公民普遍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加快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企业、文化、体育设施等资源,提供社区教育服务。
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龄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建设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逐步形成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建立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健全宽进严出的成人学习制度。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整合教育资源,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科学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社会成员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