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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四、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目标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人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适时调整充实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完善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和办事制度,完善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贯彻《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对省直人才工作重点部门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考核。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党组)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建立人才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党委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责,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理顺各有关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
目标要求: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放开搞活和科学规范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主要任务:健全人才工作相关部门职责体系,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推进各类人事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倾向,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海南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事制度。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人才创业机制。研究建立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研究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
3.完善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目标要求: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加强立法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法制环境,到2020年,建立健全基本覆盖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人才法律法规。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一部指导性强、具有海南特色的综合性地方人才发展法规,基本覆盖人才培养、评价、流动、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环节。研究制定人才促进、终身学习、工资管理、技术移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研究制定保护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
(二)创新人才发展工作机制
1.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目标要求: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求,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现代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强化实践锻炼,构建促使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现代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创新培养与使用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水平。
主要任务: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健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教育体制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人才。加强继续教育统筹规划,完善继续教育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倡导干中学,进一步完善脱产学习、外出进修、岗位培训和带薪培训等继续教育制度。建立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优化高校布局,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着重加强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广和完善“三段式”培养模式。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人才与产业互动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统一。建立与海南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创新合作培养模式,推进省校合作人才培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模式,完善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琼属华人华侨资源,研究制定和琼属华人华侨人才交流与合作办法。拓宽培养渠道,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2.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目标要求: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能力和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更加注重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主要任务:建立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和职位要求,建立分类分层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推进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建立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制度。突出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主体作用,落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的自主权。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业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与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3.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以岗择人和因人设岗相结合,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更具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主要任务: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制定公推公选等选拔任用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党政人才任期制和聘任制,完善正常退出机制。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首席专家、首席教授、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等高端人才选拔使用制度。
4.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目标要求: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区域、城乡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务:以海口市、三亚市等区域中心城市的人才市场为重点,以市县人才市场为中端、以乡镇服务站为网点,推进覆盖全省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本省人才市场与外省人才市场、国际人才市场对接,构建“小省份、大网络”人才流动配置体系。完善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范专业性、区域性人才市场。加快人才服务机构建设,推行人才服务机构准入制度,鼓励境外人才中介机构、高级猎头公司进驻海南。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对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支持各类人才机构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构建人才需求预测预报体系,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完善人事争议仲裁、人才竞业避止等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协调解决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来琼创业发展提供服务。建立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琼粤、琼港、琼台、琼澳、琼岛与东盟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根据海南省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和实施,引导重点产业人才空间合理布局。
5.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规范、更具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推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社会保障、单位保障和个人权利保障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统筹协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进一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完善“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的评选办法。研究设置“海南省杰出人才重大贡献奖”、“海南省优秀人才奖”、“海南省创业人才奖”、“海南省外国专家友谊奖”、“海南省琼属华人华侨杰出贡献奖”、“海南省优秀农业实用人才奖”等奖项。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加大对农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