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增值税同比增长10.3%。主要考虑,随着外部需求回暖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工业生产将继续好转。同时,国家调整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以及世博会举办,有利于本市商业市场保持繁荣。
(2)营业税同比增长10.8%。主要考虑,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助于金融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上海举办世博会,将有力推动住宿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性行业收入增长。但同时,由于国家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在2009年房地产业收入已处历史高位的基础上,受政策和基数双重影响,房地产业将趋于理性,房地产业收入增长将趋缓。
(3)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0.3%。主要考虑,随着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将稳步回升。
(4)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1.9%。主要考虑,经济回升和企业效益好转将带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7.9%。主要依据内资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预计增幅测算。
(6)契税同比下降19.8%。主要考虑,受政策和市场双重影响,房市成交量不确定性较大,按照稳健原则来编制契税收入预算。
(7)其他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4%。主要考虑,2009年股市交易量创历史新高,2010年股市交易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按照稳健原则来编制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预算。
(8)教育费附加收入同比增长5.9%。主要依据内资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预计增幅测算。
(9)其他非税收入同比下降30.4%。主要考虑,2009年基数中存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历年结余等一次性增收因素。
2.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主要考虑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总体要求,落实市委关于本市的重点工作部署,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继续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惠民生。切实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项目,加大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公益性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投入力度,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旧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民生持续改善。二是聚焦调结构。加大对科技、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两个中心”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促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三是聚焦促和谐。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支持加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突出矛盾,支持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世博会安全举办。
市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42.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97.2亿元。主要安排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补贴、社会助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继续实施“1+3”就业计划等,支持完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55.3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0.3亿元。主要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障资金、城乡低保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督经费,支持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3)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17.1亿元。主要安排旧区改造资金、廉租房租金补贴等,支持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
(4)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54.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4.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69.3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水稻种植、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等各项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设施粮田和设施菜田、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和畜牧场、设施农产品基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排水补贴和河道整治等支出。
(5)市本级教育支出129.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42.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72.1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对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国家“211工程”地方配套,教育费附加支出等。
(6)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7.7亿元。市本级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主要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世博文艺演出和文化展示活动经费、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前期办赛经费等。
(7)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97.6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发展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信息化和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8)市本级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2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0.6亿元,市级支出合计35.8亿元。主要安排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配套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9)市本级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亿元。主要安排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等,进一步支持外贸发展。
(10)市本级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1亿元。主要安排金融发展资金,落实金融中心建设有关政策。
(11)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19.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8.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8.2亿元。主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专项扶持资金、高效照明产品和节能空调补贴资金等,支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2)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亿元。主要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13)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1.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7.5亿元。主要安排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和城市绿化养护专项经费等。
(14)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25.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2.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47.9亿元。主要安排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公路建设资金等。
(15)市本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1亿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省帮一重灾县”的总体部署,2008—2010年为期三年,每年安排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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