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至10日,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生3例疑似双黄连注射液使用不良反应事件,并造成1例死亡。事件发生后,青海省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救治不良反应患者。
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2月9日至10日,青海大通县城关镇东门村卫生室和青山乡利顺村卫生室发生3例疑似双黄连注射液使用不良反应,患者静脉输液后出现呼吸困难、发热等症状。2月10日,一名62岁的女性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名患者被送入青海省人民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这3名患者均是在使用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后发生的不良反应。
2月11日,接到报告后,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患者的救治工作,妥善处理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对事件展开调查。
目前,青海药监、卫生等部门已在全省医疗机构下发了立即停止使用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的紧急通知;西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青海省人民医院专门成立抢救小组,对两名患者进行全力救治。造成患者不良反应的两个批号的药品已送往药监部门检测,卫生部也已经指派专家到青海指导工作。
12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封存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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