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贸易
2008 年,我国服务贸易收入1471 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0%;
服务贸易支出1589 亿美元,增长22%;逆差118 亿美元,上升49%。
我国服务贸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服务贸易总体规模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2008 年,
服务贸易总额3060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增速较上年下降10
个百分点,较同期货物贸易总额增速高3 个百分点。
服务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逆差较上年上升49%。主
要逆差项目为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额分别
为119 亿、114 亿和97 亿美元。
大部分服务贸易项目呈现顺差。在国际服务贸易13 个大项分类
中,我国有8 个项目呈现顺差,主要顺差项目为建筑服务、旅游、
咨询、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顺差分别为60 亿、47 亿、
46 亿、31 亿和29 亿美元。
运输和旅游仍是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项目,但比重有所下降。
运输和旅游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6%和28%,支出分别占
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2%和23%。两项收支合计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
54%,占比与上年相比下降了2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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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服务贸易项目发展迅猛。在我国大力推动对外服务贸易发
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影响下,2008 年,我国通讯、建筑、计算机和信
息服务、咨询、电影音像各项服务业发展迅速,收支增速均超过30%,
高于服务贸易总体增速。
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地区基本保持稳定,集中度较高。服务
贸易收支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全部服务贸易收支的72%。其中,
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仍是中国香港、美国、日
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支出目的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仍是中国香
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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