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股市走牛,股价上涨。巴菲特在整个1982年都没有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到好的公司。为改变无股可买的被动局面,巴菲特花钱登广告求购公司,并公布了条件:
“我们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公司有兴趣:
1巨额交易每年税后盈余至少有五百万美元;
2持续稳定获利我们对有远景或具转机的公司没兴趣;
3高股东报酬率并甚少举债;
4具备管理阶层我们无法提供;
5简单的企业若牵涉到太多高科技,我们弄不懂;
6合理的价格在价格不确定前,我们不希望浪费自己与对方太多时间。
我们承诺完全保密并尽快答复是否感兴趣,通常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1978年巴菲特在给股东的信中曾提出:
“只有当以下条件都符合时:
(1)我们可以了解的行业;
(2)具有长期竞争力;
(3)由才德兼备的人士所经营;
(4)吸引人的价格。
我们才会把资金投放进去。”
事实上,1978年所述的四个条件与1982年广告中公开的六个条件本质上完全相同,后者是前者的细化和具体化。
巴菲特不止一次地说:“以合理的价格买好公司就会必然挣钱”。所以,什么是好公司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巴菲特直截了当地把盈利能力作为判断是否好公司的核心,六个条件都是从不同的侧面揭示好公司的盈利能力应具备什么特点。
其中,第一个条件是好公司必须每年盈利,且盈利要达到一定规模。第二个条件强调的是盈利必须要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第三个条件强调的是盈利要有效率,所获取的盈利必须尽可能少地耗费资金和资源。也就是说,好公司投入产出比一定要高。并且不依赖大量的负债,不是靠放大投资人的风险、刀口舔血来获得高额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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