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失业率“数字打架”
不实数据会误导决策
近日,城镇失业率五花八门的数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甚至引起了来自决策层的重视。
9.4%和4.6%从何而来
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08年12月16日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已经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而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2%。两相比较,前后数据竟相差一倍。学界和民间更有“2009年预计中国失业率是14.2%”,“中国失业率严重失真,实际失业率已达到33%以上”等听起来颇为惊心动魄的数字。
失业率数据为何相差如此之大?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比较而言,城镇调查失业率更接近现实失业情况。但截止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情况。
另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底就已经开始就城镇调查失业率进行试点,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7次失业调查,但至今没有对外发布数据。目前国务院作为判断经济形势决策的依据,依然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温总理3月份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依此提出,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6%。
相关人士向记者分析说,国务院之所以一直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登记失业率,主要是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是以登记失业率为考核目标的,如果再公布调查失业率,跟考核目标又对应不上。
据悉,国家统计局正跟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在“十二五”规划时期,城镇调查失业率能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失业率”不能误导决策层
9.4%,4.2%——两个统计数据竟相差如此之大。
“测算方法不同,测算结果当然会有很大不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称,目前政府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不包括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而“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国际劳工组织通用的一个指标,是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
据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国际上对调查城镇失业率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包括年龄、求职意向等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判定为失业人员。比如,只要在过去的一周,曾经有过1小时的有报酬劳动,就不能算失业。而这个标准在中国肯定不行。
据记者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9.4%的调查失业数据,是结合中国国情,在调查方法、调查口径方面,跟一般国家进行劳动力调查或者跟国际组织建议的方法有所不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进行调查时没有采用国际上通行的1小时作为标准,而是15个小时。
尽管如此,诸多学者依然对9.4%这个数据提出质疑。
“9.4%的失业率不太准,并不能代表全国的失业水平。因为此次调查的样本不大,只在全国抽样了几千人,抽样的地区也不全,因此得出的数据也不太准确。我国实际的失业率其实没那么高,估计比登记失业率大概高1到2个点,大约是6%、7%左右。”张车伟副所长指出,调查失业率要经过科学的抽样,一般要求在大量的、一定规模的样本前提下才能开展调查。
事实上,学界对失业率统计的诟病由来已久。早在1999年—2001年,中国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1%、3.1%和3.6%,2002年以来一直维持在4%左右,最高的年份不过4.3%。这些数字,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看来,并没有真实地反映失业状况。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4.2%,说老实话,是一个学者们不相信,国外研究机构不相信,群众不相信,包括统计和劳动部门自己也可能不相信的一个指标。如果这一指标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无关痛痒,那么怎样统计都是无所谓。关键是这一指标太重要。”周天勇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个失业率指标,看上去比世界上许多国家就业状况都好,但是却使各级领导干部感觉不到百姓失业生活的压力,使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在对控制物价、还是要促进就业进行决策时受到误导,使群众的失业艰难无法真实地向国家和社会表达。
“无论从什么方面讲,这一统计指标实在是应当进行彻底改革了!”周天勇说。
“登记失业率”应该废除?
据了解,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建立登记失业制度,当时由于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称为“待业登记”,所有的城镇无业者都必须首先到政府劳动部门去登记,处于等待期的劳动者即登记为“待业”。
但是,随着1994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政府不再统一分配和安置,企业和劳动者开始进行双向选择。于是,1994年将“待业登记”更名为“失业登记”。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概念也由此开始。
“由于登记失业率与领取失业救济与低保补助密切相关,统计登记失业率更多的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出发,对城镇无业者提供帮助,跟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结合得更密切一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其实,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以来是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对登记失业人员寻求政府帮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进,这一指标并不能完整地体现劳动力市场现状,不足之处愈发明显。
“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相比,调查失业率更接近实际的失业状况,因此,应加快全口径的调查失业率取代局部性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步伐,否则,现在的失业数据很难成为领导经济决策的依据。”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对记者说。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更为尖锐地提出,“建议国务院责成劳动和统计部门,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研究统计指标和办法,由垂直统计部门,或者中立的社会调查统计机构,对全社会失业率进行全面或者抽样调查,形成较为客观的宏观经济失业率指标,并按月向全社会发布。”
随着学者对“城镇登记就业率”数据的质疑声四起,官方也在相关场合提出这一数据并不完美。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如何看待我国失业率统计”公开表示:“登记失业率在一定时间内,反映总体失业状况的敏感程度不是很强。此外,有一部分失业人员没有进行登记,这就可能不是很全面地反映状况。”
尹成基的言论是官方第一次对登记失业率的不足之处进行表态,这让“城镇登记失业率”尽快退出历史舞台有了可能性。其实早在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计算调查失业率。但4年多的时间过后,调查失业率仍未露出庐山真面目。
“调查失业率”有望正式推出
其实,调查失业率的推出并非遥遥无期,据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国家统计局已经从2005年开始做调查失业率的试点,在2005年底进行了一次调查之后,每半年都要进行一次调查统计,至今已经做过7次统计,而且每次调查都把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包括其中。
当记者追问为什么不公开调查失业率的数据,这位人士透露说,“首先,现在这个数据还不能对外使用。因为目前通过调查得出的数据到底跟调查的抽样设计是否吻合,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根据统计学大数定律,应该有20-30次的观察找到规律,才能算是对数据有一定把握。现在国家统计局对数据还不能算是一个全面调查,进行次数还太少,规律还不足以能够对数据的质量进行好的评估。其次,由于国家十一五规划4.6%的目标已定,如果再用另外的数据,跟考核目标又对应不上,对大家的认识也可能会造成混乱。”
据了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劳动力调查的次数比我国多很多,而且开始得早。这些国家是从市场经济建立伊始就开始进行调查失业率的统计,之后不断地累计时间序列,而且进行的频度更快,力度更大,一个月至少是一季度都要进行一次劳动力调查。
现在离“十一五”结束还有两年的时间,“十二五”时期是继续采用登记失业率还是重新采纳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失业率,众所期待。
“现在国家统计局正在抓紧还剩下的两年时间,尽可能把数据搞得更准确一些,调查搞得更可靠一些,到时真正用时能拿得出来。”该知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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