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
功能主义也称社会系统理论(social system theory),作为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学术思路和方法,它具有相当悠久的历史渊源。孔子的“义”和柏拉图(Plato)的“理想国”都表达了各界域、各阶层应当最好地发挥自己的功能以达社会处于最佳状态的思想。社会学的鼻祖孔德(Auguste Comte)首创“社会有机体论”,用生物学有机体“组织和生命”的方法研究社会的“秩序与进步”。在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和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那里,功能主义得以形成理路。斯宾塞提出功能主义的基本内容:社会和生命有机体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社会有机体和生命有机体随规模扩大,结构也随之扩大;生命有机体和社会有机体的每个部分,都有一种目的或者功能;在生命系统和社会系统中,某一部分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它部分并且最终会影响到整体;虽然各个部分都是相互依赖的,但是,它们都是分别可以加以研究的微观结构。 迪尔凯姆则认为,在解释社会事实的过程中,存在两种类型的解释方法:一种是因果解释,另一种是功能解释。前者主要揭示社会事实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而后者则是分析在社会事实已然存在之后,于特定的环境之下,所承载的具体的社会性效用。在相同的人类社会互动环境下,某一社会事实可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保持不便,但是其承载的外部效用——在维系和巩固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和社会凝聚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却可能与以前截然不同,甚至相反。迪尔凯姆推崇集体意识的社会功能,他认为集体生活和集体意识对人类的价值,不是为人类的生理机能提供享乐,而在于它为人类提供了思想道德文化体系,使其压抑动物的本性,摆脱生物需要的决定论而成为社会的一员。意大利社会学家帕雷托(Vilfredo Pareto)强调社会的整合趋势,提出任何社会系统都有其组成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必须相互配合,以便使社会系统能够存在。社会系统的总趋向是系统内部的均衡问题,这种均衡既构成社会变迁,也形成社会系统从一种均衡状态向另一种均衡状态的转变,社会由此在趋势上走向和谐发展。
功能主义研究文化问题,形成了一系列理论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界定了“文化”的意义。
什么是“文化”?历史上众说纷纭,或失之宏观,或失之琐碎。例如,一般地,人们把“文化”与“自然”对应起来,用“文化”来指人通过其意愿和能力创造之物,而“自然”则是指天然所赋予人的。德国学者普芬多夫(Samuel Pufendorf)曾主张文化是社会人的活动所创造的东西和有赖于人和社会生活而存在东西的综合。按照这个定义,文化既包括物质因素又包括非物质因素。而人类学始祖英国人爱德华·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认为文化只包括精神因素,他提供了文化的一个描述性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含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 还有一些学者从行为主义角度界定文化,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米德(George Herbert Mend)认为,文化乃是传统行为为的全部集丛;威斯勒(C.Wissler)则认为,文化是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具有民族个性。美国人类学家A.L.克鲁伯(A.L.Kroeber)和C.克拉克洪(C.Klnckhohn)在1952年版的《文化:一个概念的考评》一书中,统计了1871—1951年间关于文化的164中定义,并经综合提出了他们的看法,他们写道:“文化存在于各种外显的和内蕴的模式当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的制造物品的具体样式、由传统(或有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组成的文化基本核心,其中尤以价值为最重要。”
上述定义抓住了“文化”的一些特征,但是,“除非他们先对于某一文化加以功能的研究,否则在功能未解释及各要素间的关系未明了之时,文化的形式亦无法说明了,所以他们的结论是没有价值的。” 功能主义界定“文化”的意义或许就在于此。在中国古籍中,“文化”是一个动词,是“文治教化”的意思。“文”指道德、礼乐、典章制度,“化”指感化、教化,用一定道德、礼乐去教化人民就是文化。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就在“性灵的陶冶”(Cultura animi)之意义上使用了文化一词。文化功能主义的创始人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指出,文化是“一个满足人的要求的过程,为应付该环境中面临的具体、特殊的课题,而把自己置于一个更好的位置上的工具性装置。” 他把文化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两部分,物质的是指“已改造了的环境”,精神的是指“已变更了的人类有机体”。 拉德克利夫-布朗(Alftrd R. Radcliffle-Brown)提出,一种文化的不同方面的中心功能就是要维护这种文化的社会结构。他认为,文化寓于社会结构之中,通过功能的发挥表现出来。文化是个人、群体或阶级于他人交往过程中习得的思想、感觉和活动方式;文化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获得知识、技能、体验、观念、信仰和情操的过程。弗思(Raymond Firth)对文化的解释更加直截了当,他认为文化就是社会,社会是什么,文化就是什么。他说:“如果说社会是一群具有特定生活方式的个人组成的,那么文化就是生活方式。如果说社会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复合体,那么文化就是这些关系的内容。如果说社会强调是人与人关系的构成,那么文化所强调的便是人们所使用、继承、改变、增加和传播的各种物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积累构成。” 孙中山曾接受功能主义文化定义,认为“简单地说,文化是人类为了适应生存要求,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一切生活方式的综合和他的表现。” 功能主义的文化定义对于理解文化的生成、文化的内容、文化的结构、文化的发展以及与社会及其发展的关联,深有裨益。
第二,形成了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分析框架。
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建构了结构功能分析模型,把社会分为A.G.I.L.四个功能系统。A是适应(Adaptation)系统,其功能在于从外界获取资源并加改造以适应人类生存,亦即经济系统。G是达成目标(Goal attainment)系统,即决策和实现目标的政治系统。I是整合(Integration)系统,其功能在于保持社会团结一致,如法律、宗教、社团等均属之。L是潜在因素(Latency),即维护正常状态(pattern maintenance)的系统,亦即家庭、教育、传播思想的文化系统。总体社会系统中的四个子系统之所以能够充分发挥功能,整个社会之所以能够有效运转,其关键在于社会拥有那些将其成员整合在一起的共同的价值体系。 所谓共同的价值体系,意指由一系列价值模式组成的并已被众人认同的规范体系,近似于狭义上的文化制度。这种功能结构赋予社会成员同质性(homogeneity),维护整个社会行动的均衡与和谐,并能适应社会变迁或冲突而重新导入均衡。
但是,帕森斯的这种模型是建立在逻辑实证主义之上的,而非以经验实证为据,因而是脱离历史的。一些新兴社会理论批评帕森斯忽视个体的自由与创造和社会冲突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而倒向了“文化决定论”。科塞(Lewis A. Coser)接受齐美尔(George Simmel)的思想形成了冲突功能主义,提出在开放、弹性的的结构中,冲突可以发挥利于渐进变迁的正功能。这一理论对亨廷顿(Samuel P. Huuntington)民主政治和文化冲突与世界秩序建构启发颇多。
亚历山大(Jeffrey C. Alexander)、卢曼(Niklas Luhmann)代表的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则又作发展,兼顾经验与构念研究方法,注意探索微观个体行动和宏观社会结构及制度的连结环节,在保持帕森斯“规范秩序”的前提下,强调对权力、战争、强制、冲突等问题的分析,并把社会变迁分析纳入理论界域。新功能主义还打破帕森斯曾为社会学划定的只研究社会系统问题的界限,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盛行的“文化社会学”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力图在功能主义框架内解决文化与社会及人格系统的关系问题,形成阐释文化社会学的一支劲旅。
第三,解析了人的生活实践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图景
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并把社会意识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功能作了阐释。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也从经济、政治、文化的角度阐发了社会发展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关系规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与结构功能主义的总的原则有相通之处——关注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尽管在它们的意识形态功能是完全不同。后者并不妨碍面向总目标而进行对话。在这里有必要提到卡西尔(Ernst Cassirer)的文化哲学思想 ,他以功能主义对人的生活实践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图景进行了解析。
卡西尔认为,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是在功能方面,而不在于物质形态上。卡西尔借助康德(Immanuel Kant)在《判断力批判》中的有关思想指出,使理想变成现实亦即使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的,正是人的劳作、实践功能,这也正是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体现。“如果有什么关于人的本质或者‘本质’的定义的话,那么这种定义只能被理解为一种功能的定义,而不是一种实体的定义。我们不能以构成人的形而上学本质的内在本质原则来给人下定义;我们也不能用可以靠经验的观察来确定的天生能力或本能来给人下定义。人的突出特征,人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的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
卡西尔提出,人的劳作和实践以及由此体现出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以人对符号的创造和利用为前提,而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等符号形式构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它们也是功能性的,其中每一种文化形态都体现了人的一种从可能性(理想)趋向现实的力量,展现人性的一个方面,它们各以独特的方式为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而这种发展和进步正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进步的体现。“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之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语言、艺术、宗教、科学,是这一历程的不同阶段。在所有这些阶段中,人都发现并证实了一种新的力量——建设一个人自己的世界、一个‘理想’世界的力量。” 这一结论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并行不悖,文化发展战略当然也应当包涵这样的宗旨和功能。(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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