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纲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阐述,描绘了“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壮丽图景。
纲要共3万余字,除序言外分为十部分: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理论和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新闻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新,民族文化保护,对外文化交流,人才队伍,保障措施和重要政策。
纲要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加强传统文化教学与研究基地建设,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习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办好世界中华传统文化论坛。
纲要提出要继续实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等重大项目,启动以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加强民族古籍和文物抢救工作,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做好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古典民族史诗的整理出版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学术机构整理、研究和编纂传统文化典籍的作用。
纲要强调改造和发展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内容、风俗、礼仪,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继续完善中华民族始祖的祭典活动,充分发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作用;高度重视国庆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纲要还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等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除特别需要外,一般不得夹用外国语言文字;严格控制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的播出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