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百姓不会分还是宣传不到位?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对“可回收物”的定义是“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渠道,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生活垃圾”。
这个定义是概念性的,而居民需要知道具体废弃物品名称与规格,才能真正把“可回收物”分出来。
相对而言,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严格而细致,包括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和日本类似,瑞典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也很完善。日常餐桌垃圾包括食品包装,塑料和纸包装的可以回收,有血有油的包装大都直接扔到垃圾袋里,用于焚烧。信封不能归入纸类回收,因为有胶水,必须放在可燃类别里。
垃圾分类工作和具体的工程不一样,需要政府持续长期的投入。专家认为,分类投入首在宣传、教育,甚至设立相应考试,而国际上分类做得比较好的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甚至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考试与交通考试相提并论。
北京市某区城管部门官员表示,如果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加大到与此前“计划生育”的宣传水平,居民怎会对此一知半解?
是居民懒得分还是有关部门该做的没做好?
今年4月23日,广州番禹垃圾分类志愿者巴索和“樱桃白”把自行收集的家庭有害垃圾拖到广州市城管委,然而半个月之后,这些垃圾仍在原地。城管委对此答复:已经发函给环保局,但尚未接到回函。这些有害垃圾是“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回收后”的产物,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问题是,对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的有害垃圾,广州市显然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不单单是有害垃圾。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近10年来,居民分类后又混装混运混合处理的问题始终未解,相应的末端处置体系仍未能匹配分类处理需要。居民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分类,又眼睁睁看着分类好的垃圾被混合到一起,那么分类意义何在?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是响亮的宣传标语,然而各地政府是否能“从我做起”?
“如果你让我做垃圾分类,那么政府必须先把我屋后那些陈年的垃圾处理掉,如果你连这些都无法处理,我凭什么相信你能做好垃圾分类?”这是横县最初推广分类工作时,西街和马鞍街的居民向政府提出的要求。当地环卫站马上不声不响地把陈年垃圾清理了。政府能先作为才能取信于民,后期分类工作自然得到居民支持。
“居民做好了他们该做的,政府也应该做好自己该做的”。这是横县政府成功推行垃圾分类重要基础。
相关政策:标准不清,机制不灵
导读:
自去年开始,社会上反焚烧浪潮兴起,而垃圾源头分类被反焚烧者看作是源头减量和提高焚烧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垃圾分类工作,北京、广州等试点将近10年的分类工作事实上已被无声宣判失败。
那么,新一轮分类工作目的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是为了平息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抵制,还是为了寻找解决垃圾问题的办法?主管部门一贯坚持垃圾处理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分类是重要前提,并提倡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但是,我们的政策存在模糊甚至矛盾的地方,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有害垃圾不分类,如何实现无害化?
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内容。无论从环境安全角度还是从资源回收(包括可回收物再利用和餐厨/厨余垃圾再利用)角度,其危害十分明显;如果从操作上考虑,分类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家庭有害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产生量也较低,建立单独收集体系相对简单易行,也可作为其他分类收集体系的间接实验。
然而什么是家庭有害垃圾?
广东番禺“绿色家庭”的成员们编写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指南》中列出的有害垃圾类别里,有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药品、化妆品、杀虫剂、油漆等图例,并注明要“单独收集特别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但是这并非官方规定。记者查阅了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制定并于2003年10月9日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此外,环境保护部和发改委在200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此文件同时规定,这些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按照上述规定,广州市志愿者将自行收集的有害垃圾可以不进行单独收集,但如果单独收集了,就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那么居民到底应该怎么做?
关于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不但广州,全国都没有做好准备。国家层面上,相关部门对家庭有害垃圾尚未有明确目录。对此,专家建议,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而这些,需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等各部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并推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