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广州市志愿者给当地城管委送去了一只挂钟,寓意“时光流逝,垃圾分类不能再拖。”某种程度上,人们送去的是一种期待,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步伐。事实上,从2000年起,北京、广州等8个城市就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但10年已过,垃圾分类成效甚微,绝大部分试点的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分类工作有名无实。
难道垃圾处置工作真的很难突破吗?但是,偏居一隅的广西横县却提供了成功的垃圾分类样本,那么,其他城市垃圾分类进展缓慢到底是公众不配合占的比例大,还是政府有关部门消极应对该承担的责任多?作为公共事务,政府毫无疑问对垃圾分类工作起主导作用,但是,这个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政府有关部门好好地履行责任了吗?本报为此做详细阐述。
垃圾难分类责真在公众?
导读:
最近,某市城管委负责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垃圾分类推广工作最大的瓶颈是“很多人并不能像自己说的那样去执行。”曾经有一项民间调查显示,90%的公众支持垃圾分类,但也有90%的人不会分类或者懒得分类。
这种说法由来已久。但“分类意识差”、“不会分类”以及“懒得分类”等是否完全是公众责任?
是公众意识差还是推动力度弱?
为了提高公众分类意识,日本进行了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这才有今天的局面。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
而我国的相关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从全国范围来说,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力度有多大?即便是从2000年开始实行分类试点的8个城市,相关宣传与培训工作也仅仅限于这些试点城市中的部分试点区域,而相关调查显示,这些试点小区或单位的宣传效果也只是浮于表面,且断断续续。学校环境教育,至今仍是初级阶段。
广西横县并未列入2000年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如今却成了垃圾分类“样板”(见本报6月16日3版)。横县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对当地居民进行分批培训。培训工作开展后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居民同意自行分类后再处理垃圾,参与率达到98%,支持率达到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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