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超标地市将交纳生态补偿金
中新山西网7月9日电 目前,我省58%的水质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涉及我省的12个水质考核断面,有4个断面未达目标水质;275个治理项目中,尚有103个项目未完成,总完成率62.5%;全省尚有17个污染防治项目未开工建设(11个停产,4个回用,2个未动工)。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推进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各市落实规划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地方政府一把手追究责任。同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向考核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市征收生态补偿金。 (来源:太原日报;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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