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5日专电(记者王昆、齐雷杰)石家庄市日前出台意见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工作,从2009年开始3年内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和特殊人才外,都将实行公开招聘,原则上30%的名额要用于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特殊行业另行规定)。
石家庄市将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工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拿出不少于二分之一的职位招录(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给予政策倾斜。2009年石家庄市环保局、卫生局、统计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空缺412个职位,将全部通过公开招录形式进行补员,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招录对象。
石家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县(市)区编制余缺及时调整和合理使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平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每年暑假前根据当年教师自然减员和新学年教师需求情况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公办学校所空编制必须通过公开招考、选聘等方式进行补员。石家庄还将制定乡镇、社区卫生医疗单位人员编制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出现空编的单位将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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