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过度干预。长沙一位学校负责人谈起老师对于孩子的批评时谨慎地说,学校老师一般都牢记不对学生讲“烂泥巴扶不上墙”等被带侮辱性的词语。老师们更是坚守决不与学生发生肢体接触的底线,哪怕是面对要奔出教室的学生,老师都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去拉住他,要考虑学生会不会认为是体罚,考虑学生家长会不会找麻烦。
三是一旦老师与家长就学校的教育方式发生分歧,老师处于弱势。“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我们是老师,哪个不想把学生教好,但有时候真的觉得束手无策。学生动不动就认为老师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家长动不动就会告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以到媒体报料为要挟,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一般会问责于老师。此时,老师成了弱势群体,会产生诸多困惑,甚至会出现消极心理。”
《钱江晚报》的评论另辟蹊径,提出了“学店”的概念,认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学校已沦为“学店”。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
批评应讲究技巧 专家呼吁“艺术”地行使“权利”
针对此次赋予班主任“批评权”的规定,许多业内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香港《明报》就表示,仅授权教师还不够,需要学校、家长共同努力;家长要多理解教师,不要孩子稍受委屈就大闹学校;学校也要给教师多些支持,不要一出事就开除教师,否则,教师真不好做。
《重庆晚报》采访了相关专家,这位专家认为,教育部的这一规定是给班主任增加了一份责任,那就是敢于批评、认真教育好学生。
引起学生反感、引发安全事端的都是那些“蛮干”的班主任。批评是有技巧、有艺术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学生都有不同的批评方法,对学生的批评主要是用语言进行,但老师不可用教训人的口吻,特别避免用刺激性强的字眼,避免长篇训话和说教,而是尽量用那些简洁、生动、浅显、富有形象性和启发性语言,甚至采用寓言、童话、故事等来诱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文汇报》则认为,教育从来就是一门高深的科学,是一门奥妙的艺术。班主任即使行使正当的批评教育权利,也应当具有科学的精神、艺术的气息和温馨的体贴,更何况面对的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完全相同的人。 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学生,每个班主任的理解和实施是有差别的,不过用“艺术”去行使“权利”,也许更能体现教育权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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