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马燕)今天下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在网上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了网民提问。
在访谈中有网友提问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试点企业资金是否可以存放境外?李波答复可以。
据他介绍,试点企业资金可以存放境外,而且存放境外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备案。具体备案要求是在货物出口210天之内,试点企业如果还没有把人民币汇划回境内,就应该通过它的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将境外留存人民币的有关情况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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