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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未决问题
评职称、评课题时采取重数量不重质量的评估体系,以及学术造假风险成本低、获益高的现状,是学术腐败现象泛滥的主要原因
本刊特约撰稿/方舟子
到目前为止,尽管浙江大学和李连达院士在媒体上都已经公开表了态,但整个事件依然存在下面几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李连达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6篇问题论文的作者不尽相同,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所有的论文中,那就是李连达院士。李连达说他不知情,是其名字被人盗用了。
我完全可以相信李连达本人没有参与造假,毕竟,作为兼职不少、社会活动繁多的院士,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具体的科研,即使要造假也犯不着亲自动手。但是如果说李连达此前不知道这些论文,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名字被“盗用”,则很难让人相信。这些论文有的已发表了一两年,占了李连达课题组近年来发表的论文的绝大部分,代表着该课题组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的李院士怎么可能不知情?没有这些论文,他如何总结、汇报课题组的进展?
有些院士忙于行政工作、社会活动,并没有时间、精力从事科研,却还要带几十名研究生,想管也管不过来,连学生写好、投稿的论文都未必看,只管署名、签字,有时连签字也让人替代。在论文没有出问题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科研成就,出了问题,就要完全撇清自己的责任,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在论文上署名,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要比一般的论文作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是否天士力与李连达之间的恩怨?
有媒体报道称最早揭露李连达课题组论文有假的是“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由该组织的专家组做了鉴定,派遣祝国光回国打假。李连达则反驳说祝国光是天士力公司的顾问,是由于李院士将揭露该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有问题而对他进行报复。按“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是一个与天士力公司关系密切的民间商业组织,主席是荷兰神州天士力集团的董事长,该事件于是被描述成了天士力公司与李连达院士之间的恩怨。
事实上,公开出来揭露李连达课题组论文问题的,最早是一位化名“打假斗士”的人,于去年10月在新语丝网站发出文章;其他问题论文也是新语丝网友陆续揭露出来的,这些人与“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或天士力公司并没有关系,大概也与李连达不存在个人恩怨——退一步说,即使是出于打击报复,只要揭露的是事实,也改变不了事件的性质。
为什么学术造假如此泛滥?
16篇问题论文中,有3篇发表在国内中医药期刊上,13篇发表在国外期刊上。那些国内中医药期刊的质量固然不用说,那些国外期刊也全都是档次很低的,审稿流于形式。这些论文即使没有问题,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和影响力,国内学术界称之为“垃圾期刊”“垃圾论文”。为什么国内科研人员会热衷于在这些“垃圾期刊”上发表“垃圾论文”,甚至还不惜造假、一稿多发?
中国科教界在评职称、评课题时还在采取一种重数量不重质量的评估体系,不是具体看研究工作的质量,而是统计发表的论文数量,只要是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就都算数。这些期刊再“垃圾”,好歹也是被SCI收录的,也就可以为我所用。论文数量不够,就靠一稿多发、剽窃、造假来凑了。
李连达院士承认自己对学生管教不严,虽然是浙江大学药学院的院长,但长期在北京,一年在浙江大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月。这种情形并不罕见。浙江大学的其他学院(例如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生命科学院、动物学院、农学院)的院长也都是由外地院士兼任,否则宁愿让院长一职空缺。有的院士在多个机构兼职,打“飞的”也轮转不过来。
为什么大学乐于授予这些不管事的院士高官厚禄?为什么院士明明管不过来,却能招上几十名学生?这和中国科研体制的弊病有关。在中国,院士不仅有崇高的学术荣誉,也有巨大的学术权力,科研资源集中在院士手中,有院士坐镇,就意味着能申请到重大科研项目。因此某些时候一名院士就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能让多少人跟着分沾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能指望大学去处理出事的院士?那不是等于要他们赶走财神爷吗?
大学不愿管,国家机构就应该管。但是,虽然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都有科学道德委员会,却从未见过他们对涉嫌造假的院士进行处理,最多是内部通报批评。科技部在2007年年初成立了专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颁布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条例,但是两年过去了,没有见到它公布处理过任何事件。造假的风险成本很低,获利却很大,学术腐败怎能不泛滥? ★
(方舟子,旅美自由学者、《新语丝》网站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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