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全省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听证会。
酝酿了整整一年,8月7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全省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听证会。
省教育厅的具体意见为:城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县(县级市)、郊区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以上学费标准中均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
据了解,现行的收费标准是,自费生重点高中每生三年9000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6000元,公费生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解释,上述学费标准是根据辽宁省在全国的经济位次,并参照东部省市现行的学费标准,比照同属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学费标准,在充分考虑社会、学校及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核定的全省最高标准。据悉,该学费标准方案还将上报省政府批准,然后制印文件下发执行。开学后的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将按照新标准交纳学费。 摄影 王晓辉
穷学生咋办?
择校费资助贫困生
本报讯 (记者 郭宏颖 丁宁 实习生 刘体) 此次调整高中统招生学费标准,有可能给贫困家庭带来影响,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提取部分择校费,作为扶贫助学专项资金。
今后,省政府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和实施“宏志班”政策。各校要从高中择校生收费中,提取不低于15%的择校费,作为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统一用于本区域内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奖、助学金。同时,对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实行减半或免收学费。
各市咋执行?
学费标准允许下浮
本报讯 (记者 郭宏颖 丁宁 实习生 刘体) “800元是这次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的最高限额,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听证会间歇期间,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李树森介绍,2006年以前,辽宁省各市中考都是按照公费生、自费生、择校生三个档进行录取的。按规定,高中应该以招收公费生为主,适当招收自费生。但是由于自费生的学费标准远高于公费生,不少学校就私自扩大自费生录取比例,导致公费生录取比例缩小。2006年中考以后,省政府要求全省取消高中自费生,原招生人数合并到公费生当中,称为公费统招生,占招生比例的70%。
目前,全省共有600多所高中,在校学生60多万,今年即将入学的约20万,有1/3为择校生,其余14万左右为统招生。这个学费标准确定后,短时间内不会再调整。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下调。已经提前预收学费的高中,要按照省里的学费标准并结合地方政府规定,多退少补。
李树森强调,此次学费标准调整以后,辽宁省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只有两种形式,即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自费生、扩招生、旁听生等其他形式的学生。他还透露,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考虑适时调整择校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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