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昨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介绍。
308亿财政投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此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也在此次会议上讨论,并先后出台。
“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认为。
张少春说,今年上半年投入助学经费从去年的18亿元翻到1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59亿元。
而按照新的助学政策体系,明年仅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还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不包括贷款)。
中央地方分别承担
“目前,中央财政已在预算中安排了应负担的95亿元资金,各省级财政要确保应承担的资金不折不扣到位。”张少春强调。
具体到资金分担,该体系还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其中,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而具体分担比例,张少春解释说:“根据生源地原则,东部地区招收中西部学生中央要拿出80%;招收中部地区学生中央要拿出60%;中部地区招收东部和西部学生的,执行中部和西部政策;西部地区学校招收的学生不论东、中、西,都执行西部政策。”
同时,张少春特别强调,新助学资助体系将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都纳入进来。为使民办学校学生也能得到资助,未来将要求民办学校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资金。(季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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