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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成立市场价格监管处 严防炒作农产品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7 月 02 日 
关键词: 发改委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农产品价格 大蒜 价格法 绿豆 价格主管 监管处 农产品批发市场 价格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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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厉监管法规将出台

目前我国在价格管理上已有《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

但发改委表示,现有的处罚规定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为此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该《特别规定》已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特别规定》规定了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产销或者进销差价额超过正常时期差价额一倍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发改委还表示,今后会加大对价格监测的深度和广度,还要关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小品种商品价格。此外,发改委发现在农产品电子交易中,一些大蒜、绿豆电子交易变相降低保证金比例提供履约担保,涉嫌变相期货,目前七部委联合督查组已奔赴各有关地方,督促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的《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对问题严重的将依法限期取缔。

■ 解读

频出重拳源于通胀预期

对于此次重拳出击打击农产品价格炒作,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管理的价格只占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不到5%,其余95%的价格都是放开的,但放开价格不是放任不管,绝不允许投机炒作破坏市场机制运行。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董志明在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其中提到,目前价格水平总体比较平稳,但不确定因素增多,管理通胀预期难度加大,尤其是社会上对农产品价格的炒作加大了管理的难度。价检司希望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案件曝光,推动案件处理,并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快新闻发布和信息更新的速度,严禁虚假报道和有偿新闻,防止利用新闻报道为农产品炒作行为推波助澜。

发改委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管理通胀预期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重点,而农产品如粮食、蔬菜等价格与通胀关联较大,因此加大对农产品价格的监管一直是发改委的工作重点。

日前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也表示,大蒜和绿豆虽然属于必需品,但消费量相对较小,需求量有较大的弹性,这些小品种的价格上涨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对CPI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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