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价便宜了农电企业负债了
“改革就是利益的再分配,难度可想而知!”2010年5月初,胡德成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10年之前的这次改革时感叹。“第一次农电改革开始实施时,改革必前先改制。因此阻力重重,尤其是水利部门。在江西省,各个县都没有属于国家电网的电力公司,只能一个个去攻破。”
当时我国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并实现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并确定了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三种形式:一是“上划”,把县级电力局(公司)上划给省电力局(公司)直接管理;二是“代管”,即对暂时不能上划的,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电力局(公司)实行代管;三是股份制,以资产为纽带组成股份公司。
当时江西省政府排除了“代管”模式,明确“上划”分两步走的原则:第一步实施股份制的过渡模式,把原层层趸售的县、乡、村趸售供电企业整合,全部改组为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步等条件成熟时再全部上划省电力公司直接管理。
随后,在江西省政府的主导下,南昌、星子、万年在初步完成乡电管站上划的基础上,对县供电局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组建由江西省电力公司60%控股、县政府40%参股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革,随后,江西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全面铺开。江西也成为全国农电股份制改革最为彻底的地方。
随着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的全面完成,江西省彻底结束几十年来农电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初步实现了“以县为实体,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
进入2000年之后,江西农电同全国一样,迎来了农电大发展时期。
记者得到的数据显示,自1999年以来,江西已累计投入166.43亿元改造资金,实现了农村“户户通电”。到2009年,江西农电实现售电量229.67亿度,比1999年增长了6.56倍;综合线损率8.2%,降低了16.8个百分点;年供电事故下降了95%。
1999年,在完成农电股份制改革后,江西省第一步就把所有的农村电价由每度1.5元降到1元以内;随后对已进行农网改造地区的农民生活电价降到每度0.8元及以下; 2004年1月,江西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全省农村到户电价全部降到每度0.56元; 2008年7月,江西各县域的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电价与省电力公司直供的工业用户实现同价; 2009年11月,江西全省城乡用户执行同一目录电价表,江西农电终于实现了同价的目标。
记者从江西电力公司得到的一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江西省10年来仅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两项同价,直接为农民减负90.72亿元。江西电价降幅成为了全国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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