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房仍可首付2成
25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咨询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海仍执行原有规定,即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调整前可比照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最低首付20%的优惠政策。“最低首付2成,必须符合改善型的定义,即调整后须符合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条件,也就是原住房面积人均低于33.4平方米。”相关人士表示,须提供有效证明,才能享受最低首付比例的优惠政策。
可能修改“沪四条”
“1月10日国务院发布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国务院通知发布后,上海市关于改善型住房最低20%的首付比例政策还适不适用?”关于这个疑问,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国家最新政策公布以后,上海各方面还在准备相关的实施细则。比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十一条”,上海未来是否对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的优惠进行调整,将有待于相关部门对接下来的操作细则作进一步的明晰、制定与发布。
易居中国研究院分析师薛建雄说,上海可能会修改之前的“沪四条”,使之符合“国十一条”的精神。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按照以往惯例,一般是全国“两会”定下政策基调后,地方才会相继出台相关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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