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企从业人员近7千万,但现行的“平均工资”统计并没把这个群体纳入统计范围——
“平均工资”统计将包含私企
焦海洋 图 (资料图片)
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这意味着,我国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在今后的工资统计中,统计数据将更科学全面。
私企工资相当于“平均工资”6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1.2亿的54.7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分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行业门类,比较集中的是:制造业占私营从业人员总量的54.20%;建筑业占14.18%;批发零售业占10.42%。
调查显示,2008年统计的不包括城镇私营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而此次调查的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0%。
上述数据一公布,引来公众对“抽样调查”如何抽样提出质疑。因为抽取不同的私营企业,得出结论会大不相同。
“这次抽样调查主要针对的是全国的私营企业,对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私营企业是全部调查,100人以下20人以上的私营企业是按10%抽样调查。”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10月2日表示,这次发布的2008年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包括之前发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其实就是一个工资的平均数,“对每一个企业而言,只报了两个数,基本上就是企业全部工资总额除以员工人数,得出的一个平均工资。”
城镇私营企业工资平均数在引起公众广泛热议的同时,这个数字在私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
“这次统计的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数字对私营企业来说比较虚,我们更多地关注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和交社保的底线、上线,因为这些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朱亚利说。
企业管理者对此数据的淡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看来是很正常的事。
“私营企业的管理者之所以关注最低工资,是因为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关注工资增长指导线也是担心成本的提高。但是工资增长指导线和最低工资调整与否,以及调整多高多快,恰恰是与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联系在一起的。相比而言,劳动者更关注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这个数字。”苏海南说。
记者注意到,除了劳动者对这个数字的关注度高之外,此数字对政府的决策意义更大。
“对政府来说,通过对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进行对比后,可以明显看到私营企业劳动者的收入偏低,增长速度偏慢,这恰恰是劳动报酬比重偏低的重要影响因素。有了对这个宏观数据的把握,能够为我们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方面提供方向。” 苏海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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