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资统计制度又朝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国家统计局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今年起,将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同时将改进劳动工资统计的数据发布方式,即今后将不再公布工资统计季度数据,而是每年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
据权威专家粗略计算,如将私企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将使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覆盖人员平均工资“下降”15%~20%。
无疑,这是一项“方向很正确”的改革,一个更全面的国家薪酬分配统计体系有望“被建立”。
专家:至少下拉平均工资15%
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昨日发布会上介绍,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私企从业人员)2008年平均工资为17071元,月均略超1400元。但统计局于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却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月均超过2400元。由此可见,私企员工平均工资仅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测算出的平均工资的58.4%。
但统计局的另一份调查却显示,2008年底,私企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
按照统计局的安排,平均工资较低的私企从业人员将在今年被纳入统计范围,这无疑会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推算,这一统计口径的改变将使现行劳动统计制度覆盖人员平均工资“下降”15%~20%。
背景:回应“被增长”质疑
统计局对工资统计方式的改革,被认为是对此前工资“被增长”质疑的回应。
目前统计局的统计口径只覆盖了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等经济体,而占据城镇从业人员相当比例的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被雇佣者 (即私企从业人员),却没有在统计范围内。
这一特点,也导致此前统计局公布的季度和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居民平均收入等数字,屡屡引发公众质疑,许多人认为“不真实”,互联网上还有不少“我的工资被增长”的调侃。
“统计局的这一改革方向很正确。”苏海南对记者表示,按改革后的范围得出的统计数字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这样一来,便于对我国薪酬分配状况进行相对客观的分析。”
前瞻:构建国家薪酬调查体系
但由于私营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变动快,关闭和新注册成立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抽样调查的难度相对也很大,苏海南提醒:“为尽可能减少失真度,统计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设计抽样调查方案、选择统计指标、确定抽样调查方法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还要想方设法让企业尽量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
苏海南还提到,为使决策更准确,可设计能提供更丰富工资和收入信息的指标,以便全面了解收入分配情况。比如,不仅公布全国范围平均工资,也公布工资高位和工资低位的水平;不仅提供各地方平均工资水平,也公布各不同职位的工资水平,同样也包含工资高位和低位的数据。“这样可以使政府准确掌握收入分配情况,也可以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合理薪酬水平提供客观依据。”
据苏海南透露,人社部、国家统计局及其他部门和机构正研究建立国家薪酬调查统计体系,以便更全面真实地掌握我国薪酬分配情况,为政府正确决策和满足社会有关方面需要提供相关薪酬信息。
苏海南具体指出,在这一体系中,可设计多种调查制度和方案,有的开展全面调查,有的进行抽样调查,有的做典型调查,调查和发布的指标也多种多样;调查的机构和队伍可包括统计系统、人社系统,还可借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从不同角度、层面实施调查,以获得更全面真实的薪酬信息,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提供更好支撑。
统计局昨日也表示,将改进劳动工资统计的数据发布方式,即今后将不再公布工资统计季度数据,而是每年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朱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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