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建议
1.贯彻落实好保增长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的作用,促进投资平稳增长。继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坚决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领域的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的作用。积极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保险和文教卫生等领域。二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完善“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其直接刺激消费的作用。加大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稳定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扩大消费。三是合理运用出口退税、关税、财政补贴等财税政策手段,稳定和扩大出口。清理和取消限制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外贸易的金融支持力度,采取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多种方式,促进扩大出口。四是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五是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加强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2.坚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信贷投放适度微调
一是为防止经济复苏出现反复,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基调不能变,仍要以“扩内需、保增长”为基本出发点。二是鉴于目前存贷款实际利率水平较高,主要原因在于物价水平下降,而并不是因为名义利率过高。从防范长期通胀风险,控制通胀预期考虑,年内存贷款名义利率应保持稳定,不宜进行调整。三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同时适当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回升。四是保持信贷投放稳定,促进信贷结构微调。信贷政策要保证对政府投资计划的支持力度,做好稳定和刺激内需的工作,同时适度控制信贷规模,防止信贷过度膨胀。在结构调整上,要加大对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有订单、有利于带动就业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过剩产能向外转移、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开发促进居民消费的多种消费信贷产品,增加对居民消费贷款的投放,加大对三农、助学、就业等的信贷支持,同时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的规模,探索在出口信贷中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融资。五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为防范可能的不良资产风险,监管部门应加强金融监管,对一些领域贷款增长过快做出风险警示。此外国际游资的流动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金融的稳定。为防止大规模的热钱流流动对我国造成的不利冲击,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跨境热钱流动的监测和管理。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重点向大学生、农民工等倾斜。支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二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抓紧出台有关配套文件,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三是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报告执笔: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王远鸿、李若愚、徐平生、刘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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