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竞争还是压制竞争
由于历史的原因,垄断成了中国经济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为各方所诟病,人们寄望于《反垄断法》,欲凭借法律利器来解决“垄断”难题。现在《反垄断法》即将进入表决程序,专家学者们对此持何种态度?
林燕萍:《反垄断法》的出台对维护市场经济体制是有很多好处的。国家对《反垄断法》的研究已经有很多年,但由于中国不同于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有许多细节方面要考虑到符合中国国情,所以一拖再拖。
刘晓海:《反垄断法》好比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它的出台是十分必要的。现阶段的中国法制并不十分完善,所以需要进行一些经济体制的改革,来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是能确定市场秩序的法律,它的本质是维护竞争。
张马林:《反垄断法》的出台无疑会对现有的市场经济形成一定的冲击。现今我国存在的一些国有垄断行业,虽然它们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但现已渐渐不适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甚至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其实国家也是希望多形成一些良性的竞争,打破原有的行政垄断,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
严义明:《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可以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消费竞争和规范、健全市场经济的作用。在现阶段,国家要求科技创新,科技立国的大背景下,《反垄断法》的出台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使国家经济达到一种健康的状态。
会否影响国家利益
“我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中国移动:“国内电信业的格局不是我们公司能定的,这是信息产业部等国家部委的事情,我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我们只是电价的执行者”——国家电网:“其实上网和供电电价并不是由我们来定,而是国家发改委定的,我们只是这个电价的执行者。”
目前,进入中国500强前10位的都是垄断行业的企业,整个500强名单也呈现“垄断为大”的特点。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前500强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所在行业大部分为石油、电力、钢铁等垄断性行业。这些企业无一例外都有浓厚的国家背景,掌握着强大的资源优势。在现阶段,中国10大最暴利垄断企业中,中国移动居首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保集团、国家邮政局和国家电网等位居其后。
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文瑞向媒体表示,垄断不是贬义词,而应该看其代表了谁的利益。如果垄断体现了国家的利益,代表了人民的利益,那么就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垄断”。
“如果某个行业只是为一个利益集团服务,那是垄断;中石油去年向国家缴税1771亿元,并且还在油价超过45美元之时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支持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一个为国家服务并创造财富的国企,怎么能被当作垄断的反面典型?”胡文瑞质问。能源牵扯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很多国家都把能源企业进行再国有化,以全力做大来抗衡国际上的竞争,从而体现和捍卫国家利益。
那么《反垄断法》的出台,是否会影响国家的利益?而在新的《反垄断法》面前,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垄断企业的前景又将如何?
林燕萍:自然垄断和国家垄断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中石油、中石化并不能完全代表国家的利益。其实从表面上看,老百姓还是比较痛恨中国的一些垄断企业的。政策出台以后,可能会对中石化、中国移动、国家电网等垄断企业有一些影响,但至少在最近一两年内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一部法律的出台,要通过一段时间才可能慢慢规范起来。只有社会对反垄断法的认同性高了才能体现出它的作用。
刘晓海: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他们代表的是小团体的利益。那些国有垄断企业享受的是副部级的待遇,连门卫都可以拿几千元工资,这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反垄断法》的出台在短期内并不会对中国的垄断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好比之前的电监会对中国电网的监督效果并不好。
张马林:所谓国家的利益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如电信、石油等垄断企业他们有着高额的利润,但却只把很少的一部分返还给消费者。其实,这些企业只是打着国家利益的大旗去掩盖其本身违背市场合理竞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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