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经适房5年再上市将无利可图
也正是如此,权威人士坚持,过去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原房主能获取较大的收益,不是“上市交易”本身引起的,而是上述四大原因造成的,“今后,只要有关部门针对这些漏洞进行完善,措施得当,5年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原房主的获利空间就不会那样大了。”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将上调
事实上,近日刚完成招标并有可能在新政下最早推出的宋家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为4369元/平方米,相比之前该区域位置还要好的方庄世纪风景经济适用住房,已经上调了近600元/平方米;而位于五环外的常营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基准价已经到了4550元/平方米。而今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意味着将来它们再上市时,单价与周边商品房的价差就不会像现在回龙观、天通苑等小区那样大,由此,收益空间也跟着缩小。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需要补交的地价也将上调
根据有关部门此前已经进行论证的相关信息,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有可能会按照当地实际楼面地价水平补交地价款。以回龙观地区为例,今后购房人有可能需按照3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楼面地价补交地价款。
上市需交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比例要上调
国务院的文件中已经明确未来上市购房人要“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而不是过去的“综合地价款”,因此,现行的10%的综合地价款交纳比例肯定会上调。上文中的那套房子,按10%的比例需要交纳7.92万元的综合地价款,获益为37.98万元;因此,即便是在房价不上调的情况下,补交比例上调到30%,补交的综合地价款就为23.76万元,收益就会减少到22.14万元;如果补交比例上调到50%,补交的综合地价款就为39.2万元,收益就会减少到7.7万元。“相信政府有关部门会根据物价水平、现行的存款利率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交纳土地收益比例。”上述调整因素加上今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都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上市收益空间就更小了。
也正是如此,权威人士认为,今后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再上市的利润空间将肯定要受到合理的控制,就像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近日指出的那样,今后经济适用房就是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政策性保障住房,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当地居民,改善住房需求的家庭由政府调控的“两限两竞房”和市场供应的普通商品房来解决。“而只要措施得当,经济适用住房5年上市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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