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6月中国宏观经济逼近趋热警戒线 -"十一五"中国将建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促进产业升级 答问 -中国投资50亿用于科技攻关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不是主要污染源 -大陆人可申请赴台接受医疗服务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上海世博会呈现两大创新亮点 动迁工作获99%以上动迁居民支持  -广州决定收回80宗闲置土地 坚决打击囤积 下半年房价将加速上涨 -今年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25亿元 因灾死亡652人 陕西洪灾致16人死 -上半年我国大中型钢厂实现利润翻番 下半年钢价不会有大回落  -沪深股市收盘续涨 沪指收盘4471.03点 两市总市值逼近20万亿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优抚对象可享受3项优待
北京拟禁经适房上市交易 申请人须入京籍5年且年满18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6 月 08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北京拟禁经适房上市交易 首次限定买房人年龄

昨天,市建委对新拟定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新政策不仅首次界定了买房人的年龄,而且规定经适房不得上市转让,而应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房

明确政府回购政策  

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上市转让、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但可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对该房屋进行回购。  

回购价格按照届时同地段新建经济适用房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回购的房屋将重新纳入保障住房供应体系。  

但目前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仍可按照原有规定进行再上市交易,补交费用的标准由政府部门依法适时调整。据了解,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在购买5年之后,允许上市转让。

首次限定买房人年龄  

根据新政策,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即: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上述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按家庭情况排队轮候

经济适用房将采取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制度。对已经通过审核的家庭,由区县按家庭住房困难程度、人口结构、轮候时间等因素确定购房者的轮候顺序。老人、大病、残疾、优抚等住房困难家庭,将优先予以配售。  

可收购二手房做经适房  

据市建委介绍,经济适用房可采取在市场上收购二手房的方式筹集。收购二手房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廉租房

实物配租比例提高25%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计划,3年内本市每年建设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将从目前的5%提高到30%。  

摇号确定承租顺序  

新管理办法规定,有原住房的家庭在享受廉租房保障时,可将原住房退出或由住房管理部门回购。  

对申请租房补贴和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同样实行轮候配租制度。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分类轮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连续6月不住政府可收房  

新办法还规定,享受廉租房保障的承租人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收回廉租房,或者停止对其发放租房补贴。

市民排队争购经济适用房
来源: 京华时报

相关文章:
北京经适房将试水以租代售 保障低收入人群需求
北京经适房供不应求 倒卖房号成为牟利手段
北京经适房将不再"只供拆迁户" 土地增值税清算将使房价回落
北京购经适房标准将变 家庭收入六万是动态因素
江西省出台经适房回购及相关政策 可设抵押权
北京廉租房和经适房将优先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
谁在正话反说 单位自建经适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马凯:房价涨幅呈回落态势 经适房投资增长32.7%
图片新闻:
长江上游强降雨形成新一轮洪峰 三峡工程首次发挥防洪功能
中国将在北部湾重点打造石化和能源基地 缓解西南油品短缺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07年中国改革重点行业
· 中国经济博弈高油价
· 投资技巧指南 答疑解惑直通车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