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宗教主要由藏传佛教、苯教、民间宗教三种类别构成,此外,还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处,住寺僧尼约4.6万人;苯教寺庙约88座,僧人3000多,活佛93人,信教群众13万以上;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众约3000多人;天主教堂1座,教民700多人。
从地理分布看,它们在西藏不同地区、不同局部的社会影响程度不一,民间宗教的存在甚至被许多人所忽视。从宗教分类学的角度看,藏传佛教、苯教以及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属于神学宗教,而民间宗教则缺少系统理论、没有专门活动场所及职业宗教者集团。从相互关系来看,藏传佛教和苯教长期以来既相互排斥、针锋相对,又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导致了“佛中有苯”、“苯中有佛”的局面,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苯教自身的发展走向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它们又都吸取了民间宗教的许多内容(例如某些神灵崇拜)。西藏的伊斯兰教和天主教虽然信众规模相对较小,影响范围仅限于局部地区,但总体上与居强势地位的藏传佛教及苯教相处融洽。在多种神学宗教的包围中,民间宗教至今依然在西藏民间特别是边远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
藏传佛教
佛教是公元7世纪从中国中原地区以及印度和尼泊尔等地传入西藏地区的。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佛教传入西藏后,吸收了西藏本土宗教——苯教及民间宗教的大量内容和形式,并受到周边地区多种文化成分的影响,逐渐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形成了浩繁的藏文经籍、丰富的教理、教义,完整的寺庙组织结构,严格的学经制度和修习次第,以及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等,成为佛教传播体系中与汉语系佛教(汉传佛教)、巴利语系佛教(南传佛教)有所区别的一个完整支系,故而被称为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藏传佛教在发展中曾形成了众多流派及支派,其中有的派别在西藏的传统社会文化领域乃至中国的历史上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目前,主要有宁玛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举派(俗称白教)和格鲁派(俗称黄教)等教派。其中格鲁派形成的历史虽短,却已成为藏传佛教各派别中居主流地位的一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是格鲁派最大的两个转世活佛系统。不少人认为,苯教吸收了佛教大量形式和内容,因而已佛教化,也应被视为藏传佛教的一支。
藏传佛教主要在中国的西藏和青甘川滇藏区以及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门巴族聚居地区传播,在汉、纳西、珞巴、普米等民族中也有少数信众。藏传佛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还先后传入不丹、尼泊尔、蒙古等国家和克什米尔地区、俄罗斯的布里亚特等地区,20 世纪下半叶以来又传入欧美等地。
藏传佛教盛行时,要求每个多子女家庭都要有人出家。16世纪以后,西藏僧尼最多时曾占到藏族人口的四分之一。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有僧尼10余万,占藏族人口的十分之一强。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过程中,西藏各寺庙也进行了民主改革,从此,西藏民众有了当或不当僧尼的自由,僧尼也有了还俗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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