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应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重点实施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集成开发与应用推广,形成海洋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体系,不断提高海洋保护和管理水平。
1. 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转化应用
海洋渔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大力推广水质净化、节水节能关键技术,积极推广环保型优质饵料,开发渔船、网箱的节能设施,集成推广污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建立海洋渔业对海域污染及能源消耗的控制模式。
海洋工程和船舶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应用。重点实施港口、油气平台、人工岛等工程建设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应用,集成和推广海洋工程设施的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测、控制与净化处理技术及产品。加快船舶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转化应用。
沿海城市公共性节能排放技术集成与应用。开发电厂和其他大型工业流程二氧化碳捕获技术和海上封存等实用技术,研制并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和替代技术,集成推广陆源污水的离岸排放技术;推广应用城市建筑垃圾、航道疏浚泥等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2.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
生态资源评估技术开发与应用。引进消化并开发一批生态评估与管理系统,建立海洋生态资产评估技术体系,实施关键海域的生态资产评估,摸清我国近海生态和资源现状;开发海岸带生态系统风险评价与管理技术,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集成转化海洋生物资源恢复、濒危物种保护的技术,重要原良种种质保护技术和兼捕物控制技术;推广保护区网络构建技术,实施海洋珍稀濒危物种保育工程。开发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技术与模式,开展受损的滨海芦苇湿地、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河口、海湾、氵舄 湖等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和功能恢复;推广应用外来入侵生物控制技术。集成应用海陆协调的环境污染治理、突发性污染事故生物治理、海洋灾后恢复等工程技术。
3. 生态化海洋工程技术的集成应用
海岸带人工生态景观建设工程技术推广应用。集成应用滩涂围垦、滨海公路网络、河口和低洼岸段海塘等生态景观式人工海岸建设模式与海岸线科学化利用的相关技术,推进重大生态型工程、宜居型海上城市建设。
海岛生态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开发推广“风能产电—海水淡化—植被绿化—岛屿生态”等科技兴岛模式;加强岛屿周边海域生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推进无人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调查、勘探与评价,综合集成应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技术等。
4. 海洋生态化管理技术开发应用
以生态系统为基础,构建海洋生态化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完整性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海域综合承载力评价和利用、海域使用监控和效能评估、生态补偿管理等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遥感、信息等高技术在管理中的应用。
(三)加快海洋信息产品开发,提高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
围绕海洋开发的生态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集成海洋监测、信息、预报等技术,形成业务化示范系统,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系统和产品,推动海洋信息产业发展。
1. 开发海洋工程环境服务产品
重点开展海洋工程开发环境分析评估产品;开发适合海上作业所需的深海区海底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环境可视化产品;支持重大涉海工程的海洋环境物模实验、数值模拟以及环境场试验;形成海洋环境灾害和海洋工程地质评估能力和产品;开发海洋工程腐蚀、污损、疲劳度等在线监测、安全评估与控制技术。
2. 开发海洋交通和渔业的环境服务产品
重点开发中国近海、重要国际海上通道及重点海域的实时海洋环境预报预警和导航服务产品、船舶压舱水检测及在线处理产品、渔情监测预报、渔业资源评估等海洋捕捞渔业服务系统。
3. 集成开发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产品
重点开发沿海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海洋气候和极端海洋天气过程预测、海洋灾害频发区和脆弱区海洋灾害风险区划与评估产品,建立风暴潮、赤潮、溢油、海冰、海啸、海平面上升等海洋灾害应急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4. 优化开发管理决策支持服务产品
重点开发区域海洋环境容量、区域海洋承载能力评估及实用服务系统,优化并综合应用海洋过程和社会经济模型,开发关键海湾环流与水质预报、海洋污染预报及其损害评估、典型生态状况及脆弱性和适应性评估、气候变化对沿岸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估、海砂资源评估等海洋资源环境管理决策支持产品。
5. 开发特定目的的海洋信息服务产品
开发涉海休闲、旅游、运动的环境预报产品;进一步拓展深海与极地海洋活动的环境保障服务领域;增强海上搜救应急预报,失事目标(人、船舶等)的漂移路径、搜寻范围的预报以及搜救行动的海洋环境预报等。
(四)构建科技兴海平台,强化科技兴海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部门、地方的涉海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结合企业的科技开发基地和试验场,根据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和科技能力,建设一批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环境安全保障平台、标准化平台和示范区(基地、园区),形成技术集成度高、带动作用强、国家和地方结合、企业逐步为主体的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区网络。
1. 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
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依托,以地方科技转化机构、企业科技开发基地和试验场等为主体,发展建设11个国家级、30个省(市)级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转化平台和若干专项成果转化基地。重点领域包括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综合利用、现代海洋装备以及海洋仪器实验等。各省区建立海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支持海洋科技成果推广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技术推广站的发展。
2. 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的海洋科技条件资源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与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并实现业务化运行。重点建设科技兴海技术和海洋产业信息服务平台、海洋科技交易服务平台、海洋经济环境保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海洋经济决策辅助平台等。建设1个国家级平台、3个区域级平台、11个省(部)级平台及若干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
3. 环境安全保障平台
在优化现有的海洋环境监测和观测站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海洋开发活动和经济活动区及重大工程区的监测平台,利用监测观测信息传输网络和支撑决策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网络,构建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形成支撑决策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网络。在重点河口区、重点养殖区、大型海洋工程实施区、产业聚集区等,与国家和地方海洋监测网络统筹协调,建设区域性长期立体观测系统,以及重点经济活动区的固定断面与固定点的长期生态环境观测平台。
4. 标准化平台
以海洋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按照科技兴海的重点领域和布局,构建国家和区域两级科技兴海标准化平台网络。重点建设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海洋高技术产业化、海洋循环经济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等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海洋标准化培训和推广应用。建设1个国家级、3个区域级平台。
5. 基地、园区
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科技兴海示范区、园区和基地,并随着科技兴海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扩大领域和范围。重点是海洋高技术产业化园区、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示范区、海洋高新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区。
(五)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带动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按照科技兴海的总体目标和海洋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多种投资方式和强化投入,实施科技兴海专项示范工程,带动沿海地区科技兴海工作全面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向又好又快发展方式转变。
1. 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示范工程
结合海洋生物制品产业园区建设,建立1个~3个技术集成、装备配套、产业衔接的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示范工程和发展模式。开发以大宗水产品为原料的海洋功能食品、生物材料、精细化工制品、生物活性物质和海洋药物的综合利用技术,优化水产品精深加工及水产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套工艺和装备技术,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体系,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能力和海洋生物资源产业化能力。
2. 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示范工程
通过10万吨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转化,结合缺水城市临海、临港区建设,重点示范海水循环冷却、海水淡化及浓盐水的综合利用技术,优化海水预处理、防腐蚀及防生物附着、设备配套、膜或热源高效利用等工艺技术。建设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区域示范工程,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体系,构建技术应用—装备产业化—产业链示范相互促进的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模式,提高海水淡化装备制造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3. 海水养殖产业体系化综合示范工程
结合沿海区域海洋生态和经济发展特征,重点开展海水养殖育种和良种扩繁、高效无公害饲料生产、高效低毒药物和免疫制品生产、病害综合防治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开发,并针对工厂化海水养殖、离岸网箱养殖、滩涂和浅海增养殖,建立5个~6个海水养殖产业体系化示范工程,发展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促进海水养殖技术升级和产业良性发展。
4. 海洋装备制造业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在沿海地区具有技术能力和转化条件的城市,建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装备、海底管线电缆铺设维修装置的产业化基地,开展海洋油气资源勘探、深海作业、通讯导航船用电子仪器、机电设备等技术的中试,建立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产业化进程。
5. 海洋监测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对已经形成的海洋监测技术装备成果进行产品定型和产业化技术开发,在北部海域、东海、南海的适宜海域,建设区域海洋监测示范系统,开展业务化运行示范与评估,全面应用和业务化运行调试各类监测技术产品,并在沿海地区形成应用示范区,形成1个~3个海洋监测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促进海洋监测技术产业化。
6.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示范工程
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选择典型临海工业园区、海岛经济区、海洋旅游区,依托有关地方政府和海洋油气、化工、临海电力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建立示范工程,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于海洋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疏浚泥等),开展综合利用示范,探索建立海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和海洋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7. 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示范工程
在条件适宜的海岛和滨海地区,建立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试验基地和示范工程,重点开发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发电和相关配套装备技术,提高能量转换效率及抗台风能力,建立高效多能互补发电示范系统,集成示范边远海岛和滨海地区通电保障系统。筛选高效海洋能源生物,建设产业链示范工程。
8. 海洋典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
选择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建设3个~5个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并在对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生态旅游示范模式。重点包括建立滩涂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区,集成示范、推广耐盐植物修复技术;建立滨海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实施退化区原位修复和异地修复技术开发和综合示范;建立功能衰退的养殖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综合示范应用养殖容量控制、人工鱼礁和海藻床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