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孙志辉:《规划纲要》定位于国家级专项规划,是促进全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宏观指导性文件;是链接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桥梁、纽带和平台,涵盖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知识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管理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生态安全转化为经济安全的科技活动;是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立了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海洋经济社会的长效机制,将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新模式。另一方面,是海洋领域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即将发生重大转变,即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从分散自发型向区域统筹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转变,必将促进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必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规划纲要》的实施不但是新时期海洋科技工作的一次提升,而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一次提升。
记者:《规划纲要》有什么特点?
孙志辉:《规划纲要》的主要特点有4个:
一是科技兴海的指导思想,突出了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时代特点和要求,提出坚持“引导产业、支撑经济、服务社会、兴海强国”的指导方针,引导沿海地区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是从科技兴海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上构建科技兴海模式,逐步推进形成国家引导、“政产学研金”相结合、海陆联动、区域合作的科技支撑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模式,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在任务部署上,不仅推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公共性问题,加强了公益技术的转化应用,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障信息产品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任务,促进科学用海、科学管海。
四是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沿海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提出了科技兴海区域发展目标,并强化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
记者:《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孙志辉:《规划纲要》的目标和指标是按照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系统最优的原则而确定的。
针对目前科技兴海体系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初步建立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建立适于海洋经济发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并努力出国际标准;要将关键应用技术的成果转化率提高到50%以上,取得一批海洋产业核心技术,培育海水利用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信息产业等3个~5个新兴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型海洋科技企业,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开发、转化和集成为海洋工程、海洋产业、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服务的海洋信息产品,显著提高海洋公共服务能力;重点通过提高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和实施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化海洋工程和管理等技术的集成开发与应用推广,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海洋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促进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贡献率的显著提高,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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