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怪圈”
正是这种巨大的反差和客观上存在的低收入导致工人生存、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的现实状态,使得一些地区出现了“企业在改善,员工不领情,政府夹中间”三方博弈“怪圈”。
深圳市全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安伟从2003年起就一直参与组织河南、山西、山东等地农民工到深圳就业。他说,2003年前后,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也就700元到800元,住宿环境不好,还频发安全事故。现在深圳一线普工的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用工环境也有很大好转,但却不代表工人心情舒畅、满意度就提高了。“罢工、自杀等恶性事件的频率不仅没降低,反而在提高。这值得我们反思。”
1994年就在广东打工的湖南永州人张黄勇说,以前很多企业的“犯规”不是欠薪,就是用工环境恶劣,明显违法。工人去劳动部门和工会举报、投诉相对容易。“现在企业都学乖了,基本工资都是压着最低标准给,逼着工人靠大量加班拿‘高薪’。企业看似规范化管理了,但员工的境遇并没改善,很多情况下还投诉无门。”
一些工人反映,企业甚至将最低工资调整当成压缩成本的“机遇”。在东莞一家日资电子企业打工的19岁河南女工白荣(化名)说,企业现在每年跟着最低标准调高工资,“但调高一次,我们的基本任务量就增加一次。以前8小时加工6000个零件就可以拿基本工资,今年8小时要做到9000个才行。最低工资从770元调到920元,只涨了19%,任务量却涨了50%。看上去企业遵守法律了,可员工能高兴吗?”
白荣说,现在很多企业给人的感觉是“我们生产的东西一涨再涨,工资却慢慢涨甚至涨不动”。她举例说,以自己所在车间加工生产的电脑用小马达为例,进料价格2.5元一个,制成品价格6元一个。“这个价格比起金融危机时涨了不少,加工量也恢复了,我们车间每月加工出去几百万个,企业光在这个环节就拿了多少钱?而我们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月却只有2000多元,反差这么大,稍微想一下就觉得很不舒服。”
这种企业强势、工人弱势的劳资协商和谈判格局,也使得基层政府部门在劳资冲突中两头受气。
工人们普遍反映,和企业闹工资矛盾的时候,人们经常是“又要找政府协调,又担心政府偏袒企业”。所以很多时候对政府人员讲话、态度十分敏感,稍有不当举措就会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而部分基层部门在处理劳资纠纷中表现出的“唯GDP”理念也无助于化解企业和员工矛盾。
本刊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就曾目睹珠三角某镇党委书记处理劳资纠纷过程的“复杂”心态:一方面,他坦承这家著名外资企业给出的工资“确实不高,在当地企业中也只能算中等水平”且持续不改善、不提高;另一方面,他又反复强调这家企业是“规范运营的”,“整体用工环境还是不错的,给工人的福利也很高”,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柱,“不能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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