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吃紧银监会密令促地方政府任期内还贷
理清地方债务的难点在于,对融资平台的定义不清,各家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口径不一,松紧不一
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是房地产调控之外,事关中国经济前景的另一大变数。
5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作出部署。而如何“分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间已似对垒。甚至有人担心,过于严厉的治理政策,可能致经济于“二次探底”。
不过,一位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在强调风险、清理规范的时候,“地方财政能愿意说吗?肯定想赶紧(把项目)藏起来”。
既要防范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又须顾及地方已有及今后的政府投资,这是未来政策的平衡点。毕竟,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于地方政府是一项长期任务。
分类管理难点
分类清理的前提是搞清楚总量。这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之后,地方政府负债规模到底有多大,还是没有正解。
除却过去就有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金融机构借款和拖欠款等负债,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新增的负债主要包括,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以及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城投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前者属于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显性负债,后者则多是以地方政府担保或承诺方式存在的隐性负债。
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估算,200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约4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债务约1万亿元。
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是7.38万亿元。粗略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
一位大型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现在的难点在于,对融资平台的定义不清,银监会7.38万亿元的数据,是在各家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口径不一致、松紧不一”的情况下得出的。
“中央政府希望摸清底数是好的,但是最起码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银监会听取了几家大行的建议后,有望近期发布统一地方融资平台统计口径的文件。
鹏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总监周沅帆认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应该分类管理,发债审批流程和偿债方式也应有所区别。这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项目但几乎没有收益的公司,偿债资金主要靠财政补贴,这类公司应该发市政债或准市政债;第二类是有项目也有收益的公司,应该逐步转为项目收益债;第三类是既无项目也无收益的公司,纯粹是投融资平台,可以考虑关掉。
对于不同类别的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也迥异。北方某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提到,上述第一类公司是典型的政府平台,财政可以负责还钱,而第二类是企业型的,其负债不能都算地方财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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