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颖)7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
今天上午9点半,市人保局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涨幅达20%,比常年平均增长比例高出近一倍。
马上就访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些餐饮类等企业单位是否因用工成本增加而涨价?
市人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王彦称,北京多年连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现因此导致企业商品或服务涨价的情况。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不会构成物价上涨的因素。
人保局解读·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今年最大
据市人保局劳动关系处介绍,自1994年起,本市开始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至今已经16年。每年调整的平均增幅为10.02%。2009年为了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按照国家人保部要求,考虑到企业面临的困难,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
今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800元/月调整为960元/月,增加160元/月,增长幅度为20%。
同时,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一并调整。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小时提高到11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小时提高到25.7元/小时。
重点强调:市人保局劳动关系处估算,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待遇直接上涨的受益人群约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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