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香艳日记”在网络上引起极大轰动,被各大网站疯传。这一类似“流水账”的“日记”,既讲述了这位“局长”与多名情人之间的床笫之事,还记载了“局长”日常应酬、收礼概况。昨日,广西区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区烟草局)办公室廖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此篇日记并非“空穴来风”。
3月1日,区烟草局党组决定,对当事人韩某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立案调查。据悉,2月22日,韩某已从广西区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的岗位上被停职审查。
这篇广西烟草系统某干部疑似受贿,与女下属、女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帖子,为什么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广西烟草系统某干部认为:事情之所以这么轰动,是因为日记“白描”了当今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让网友认为有一点“官场现形记”的意味,从而引发大众关注和社会反思。
日记
记录生活3件事 应酬收礼玩女人
这部日记记录的内容,从2007年1月起至2008年1月31日,几乎是一日一记,没有间断。
日记写得十分简单明了,每篇都控制在100字以内。记录的内容主要有3样:吃饭喝酒等应酬,收受他人礼物钱财,与女下属、女同事之间的床笫之事。
从日记上看,他的“风流事”很多,而女主角,都是他的女同事或女下属。日记记录,他一共与5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其中一名女子谭某是“固定情人”,出现的频率最高。
日记显示,在大部分的日子里,这位“局长”都在喝酒,不管周末还是工作日,并常“喝多了”,工作日的下午都还在睡觉:
9月29日 星期六 晚上和一帮中层陪交警大队的政委吃饭,又喝了不少酒。
10月15日 星期一 晚上厂里的何书记、宋厂长、销售部的所有领导都来了,喝了不少洋酒。
11月26日 星期一 中午,刘××来和他们一起喝酒,喝多了,下午睡到晚上。
更惹人眼球的是,日记又记录了局长的几次受贿经历:
1月6日下午,陈×在楼下给了10万元,我拿出了2万元,作备用。
1月7日,我先去将1.5万元存进去,目前有3万元用了,和彭×(有性关系)在一起一年半,起码花了我4万元。
9月16日 中午,王××叫去桂景大酒店吃饭,就我们俩,他给了两瓶茅台酒和5万元,存了3万,拿两万回去。
9月20日 下午到办公室,陈×到办公室坐一下,给了1万元,李给了2000元。
调查
销售处长已被停职 纪检部门正式调查
2月22日,各大网站出现这篇日记后,众多网友跟帖,质疑其真实性。
昨日,本报记者就“局长日记”被曝光一事,正式采访了区烟草局。该局办公室廖主任坦言,日记中说的局长,的确是广西烟草系统的一名干部韩某。2007年—2008年,韩某曾在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担任局长,后调回区局法规处任处长,“日记”被曝光前任销售处处长。日记中提及的几个“女主角”,确实是广西烟草系统的工作人员。
2月22日上午,过完年上班第一天,该局工作人员在上网时浏览到了这篇日记,就立即汇报给局领导。该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就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进行初查,并当天宣布韩某要停职接受审查。经过一个星期的初查,确定事情并非空穴来风。3月1日,该局党组决定对当事人韩某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问题一经查实,将立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话
女主角依然在上班 网上照片均不属实
日记里描述床笫之事的段落中,出现了几名“女主角”。这些女主角的姓名、身份,甚至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都被详细记录在日记上。日记被传到网络后,还有网民对日记中的女当事人进行了“人肉搜索”,部分网站还贴出了疑似女主角谭某、盘某的照片,以及谭某所住小区的照片。
区烟草局办公室负责人说,一些网民和外地媒体很不负责任地刊登了所谓的“女主角”的照片,其实网上的照片都不是她们本人。而这些假的照片,势必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
“这些女子是否与韩某真的有染,目前谁都无法下定论。事情发生后,她们还是在正常上班。但是这几名女子及她们的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广西烟草系统一名干部说,自从日记在网上疯传开后,就有女当事人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找到了局领导,要求局里出面干预此事。局领导对此感觉很棘手,“因为有些事情越描越黑”。
该局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广大网友和市民,不要纠缠或骚扰几名女当事人,不要进行所谓的人肉搜索,以免造成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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