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西藏当局和平谈判毫无进展时,为了排除阻力,以战求和,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维护祖国统一,解放西藏人民,人民解放军被迫举行昌都战役。
昌都战役是解放西藏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战,中央、毛泽东和西南局、西南军区都极为重视。当时从中央到十八军主要担心的是粮食问题。1950年2月26日,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要求推迟进军时间,在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中提出,“十八兵团进驻雅安之两个团,因蓉雅(成都至雅安)交通受阻,食粮尚感不足,而入藏部队(指十八军)所需之大批食粮(这是该军最担心的问题,据张国华同志面谈,只要粮食有保障,其他任何困难都有信心克服)则更无法赶筹。”在6月26日关于推迟昌都战役给军委的报告也是根据“绝难提前抢运最低数量之粮食”而提出的。毛泽东8月23日同意西南军区关于昌都战役实施计划给西南局、西北局的电报中特别询问:“你们一万六千人(指五十二师和军直三个加强营、一个辎重团等部人数)由甘孜向昌都进军,粮食全靠部队携带及牦牛载运……甘孜是否已有这样多的粮食,部队及牦牛是否有这样大的运输力。”8月26日康藏公路通车甘孜,支援司令部准备的物资已开始车运甘孜。十八军制定的昌都战役方案也于9月22日被西南军区批准,但张国华仍不下达具体执行的命令,因他在考虑如何携带和向昌都运输粮食。直至他与其他几位领导同志在甘孜访问土司头人并取得他们出动大批牦牛投入运输的承诺后才下命令。这些,足以证明各级领导对粮食的重视和粮食对作战的关系,以及后勤工作包括藏胞支援的重要性。
1950年10月6日,昌都战役的序幕拉开后,实施外线远距离大迂回的北线右路部队(一五四团和青海骑兵支队等),在高原上纵横跨三个省区(西康、青海、西藏),14天走了约1500华里,穿过横断山脉,两渡金沙江和澜沧江及许多不知名的山河,在甲藏卡和类乌齐等地打了几仗;因连续行进,许多战马先亡,不少骑兵变成步兵,终于在军、师要求的时间内,赶在藏军西撤之前到达昌都以西称为“五路口”的恩达,艰苦地完成了大迂回包围的任务。然后从西往东堵击由昌都撤出的藏军,胜利地配合主攻部队,将昌都地区的藏军全部、干净、彻底地歼灭。
迂回部队渡江后,南北两线的几路攻击部队,分别在几个渡口陆续渡过金沙江,迂回部队和跟进的北线左路主攻部队渡江时未遇藏军抵抗,北线左路和南线攻击部队在德格岗托和巴安(现巴塘)西北之宋瓦卡美两个点渡江时遇阻强攻,虽我伤亡较大,但都很快渡江成功。渡江后,北线左路主攻部队在小乌拉等地遇到藏军较强的抵抗,藏军在我强大攻势下被歼灭或弃阵溃逃。
为了不给藏军喘息机会,各部队忍受着空气稀薄、饥寒、劳累等痛苦,日夜兼程,连续作战,连战皆捷。岗托方向的北线左路攻击部队在追击中,于同普之足雍将大股藏军歼灭。南线之五十三师一五七团,歼藏军近一个甲本(相当小连)。在人民解放军的政治攻势和政策感召下,藏军第九代本主官格桑旺堆于10月11日率部起义,宁静(现芒康)和平解放。云南之一二六团,消灭和驱逐“民兵”、僧兵和一部藏军,占领盐井等地区。一五七团和一二六团随后向西发展,并分别执行拦截藏军之任务。昌都藏军无力抵抗,弃城西撤,北线主攻部队一五六团随之进城(左路部队和一五五团相继跟进),并消灭没有撤走的藏军200余人,昌都从而解放。昌都总管阿沛·阿旺晋美率残部西撤至拉贡附近,当听说解放军已堵住去路后,折回昌都西的朱古寺,与解放军联系后,令藏军2700余人全部放下武器。1950年10月24日,战役全部结束。
从10月6日至24日,昌都战役历经19天,先后打了20多仗,共歼灭藏军5700余人,计有5个代本全部,3个代本大部。1个代本起义。共俘代本以上高级官员20余名,俘获在藏军中服务的英国人福特、柏尔及印度人2名。可以说,在昌都战役中,藏军主力已被消灭。
昌都战役不是为战而战,也不是只为消灭藏军和解放昌都而战,仍是为和谈而战,打下和平解放西藏的基础。昌都战役情况传播到西藏各地后,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一片混乱,发生分化,摄政达扎不体面地下台,达赖喇嘛提前亲政。达赖亲政后,即于1951年2月派出西藏地方的全权代表5人前往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进行谈判。其中,首席代表是阿沛·阿旺晋美。
周恩来前往北京火车站迎接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图片来源:人民网)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代表团成员先后来到北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4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会见了参加谈判的代表,并宣布了双方全权代表名单:中央人民政府方面指派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并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西藏地方政府方面指派阿沛·
阿旺晋美、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为全权代表,并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
达赖集团在境外经常歪曲“十七条协议”签订的经过。“西藏流亡政府”2001年5月22日发表声明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的一大悲剧”,“是非法的、无效的”。还说:“中国代表自始至终对西藏代表以歧视、欺凌和强制威胁等方式施加压力,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西藏人。”“西藏代表完全失去自由,是被迫签字。”
说这些话的人都没有参加过签订“十七条协议”的谈判。如今唯一健在的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忆当年谈判的过程时说:“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亲切地谈判。”“经过反复磋商,根据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方针和西藏的特殊情况,正确地解决了各项复杂的问题。”
时任僧官代表的土丹旦达在1982年《西藏文史资料选辑》上也撰文回忆道:“先是我们西藏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接着我们也提出了九条建议,中央也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和研究综合,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我作为译仓派出的僧官,在谈判过程中对宗教信仰、寺庙收入等提的建议较多,中央大都采纳了。”
在谈判之前,周恩来要求中央政府的代表要尊重西藏地方代表,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李维汉还就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征询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意见。4月29日开始的第一次谈判,没有涉及实质性问题,仅是就谈判的程序、步骤进行协商。
除了大量的会下协商沟通外,双方举行了6次正式会谈。谈判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不同意解放军进藏。中央代表认为解放军理应驻守国防,驻军不要西藏地方供给,不会增加西藏负担。经过三次谈判和多次会下协商,西藏地方代表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的条款。
第二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担心对西藏原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中央政府代表仔细阐述了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释说不改变西藏原有的制度,即使要变,也得由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决定。
第三个问题,当中央政府的代表提出将班禅的地位、职权等问题写入协议时,西藏地方代表认为无权处理此事,表示难以接受,这是在整个谈判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阿沛·阿旺晋美2001年5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文献纪录片《西藏五十年》中回忆说:“过了几天,孙志远来找我,他说,我们应该恢复谈判。我们建议这样提,维持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彼此友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这样行吗?我说,这样的提法我们可以接受。”
经过25天艰苦细致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在北京勤政殿伟大祖国的国旗和国徽下,庄严地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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