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军转安置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新世纪新阶段的军转安置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取得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新成就。
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
49.7万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亮点扫描】今年春节前后,江苏省直机关和南京市分两次拿出43个岗位,供30名师职转业干部选择,结果人人得到妥善安置。5月底,南京军区转业办一份最新统计表明:近5年来,华东六省市军转干部安置进党政机关占84.3%,事业单位占14.2%。
【宏观资讯】我国已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军转安置政策法规体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确立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打破了我国长期实行的单一指令性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的模式,对军转安置工作的方针原则,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和职务安排、待遇保障、家属安置、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办法实施8年来,军地密切协作、克服困难,49.7万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近10万名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权威点评】山东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焦连合: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实行指令性安置,是当前我国安置军转干部的政策要求,也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在坚持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军转安置工作也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积极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军转干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积极与国家和军队改革相适应
全国408个市(地)探索形成多种分配办法
【亮点扫描】2004年,广西桂林市委、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凡自愿申请到县乡工作的优秀军转干部,一律相应安排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以高一职安排;同时,一次性给予1.5万至2万元经济补助。从2008年开始,驻山东省部队干部转业,凡在省内安置的,其军龄、立功受奖、在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时间等情况,量化评分后一律要在军转干部所在部队公示3天。
【宏观资讯】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对改进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完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鼓励军转干部到基层工作,在计划分配的框架内试行考试考核、公开择岗,诸如此类探索实践促进了军转安置工作与国家和军队改革相适应。目前,全国408个市(地)已经探索形成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等多种分配办法,有人形象地称之为“阳光操作”、“效能人事”和“依法安置”。
【权威点评】江苏省军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宋修明:将军转安置办法改革放在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来思考,加强对转业干部考核了解,把分配与服役期间的表现贡献、能力素质紧密挂钩,不仅实现了公平公正,而且形成了凭德才实绩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部队和转业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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