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乃至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已经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那么,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
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教授指出,“十一五”时期应着力解决广大社会成员最基本的公共需求。未来几年,解决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尤为迫切:
一是就业与再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尽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是公共卫生和初级医疗保障。目前,迫切需要在制度设计上使人们享有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三是义务教育。“十一五”时期,实现义务教育的全部免费,已成为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
四是社会保障。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将所有的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公共安全。应继续加大力度切实解决生产、卫生、食品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问题。
六是环境保护。各级政府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决遏止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
迟福林教授认为,“十一五”时期要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并建立困难群体利益保护与利益诉求的正常渠道。为此,“十一五”时期应当努力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方面有重要突破。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对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十分重要。“十五”时期,我国实现了城乡税制的统一,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十一五”末期,如果我们能够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方面有实质性进展,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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